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5月5日、5月8日、5月9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2.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截止本公告提交披露时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1)、公司的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太安堂集团 ”)通过间接划转款项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自2022年9月2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下滑,未来一年仍面临业绩继续下滑与巨额偿债风险;公司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与多家供应商偿债诉讼,康爱多无力履约,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未能对子公司康爱多期末存货与起初存货实施有效的监盘程序,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410090号),自2023年5月5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4.57亿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因2022年被中兴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9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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