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4月25日、26日及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4月25日、26日及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4月25日、26日及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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