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按照披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经核查,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补充后的公告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4月24日、4月25日、4月26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2.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近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稳定。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核查,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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