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按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0,133,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33,158,684.2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04,053,44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变为714,187,046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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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清洁能源行业
1. LNG市场价格分析
2022年以来,液厂与接收站的出厂价格走势依然具备较大的一致性,但与液厂相比,接收站的LNG出厂价格持续偏高且波动幅度相对较小。自2月底至3月初开始,随着国际地缘政治因素的出现,一方面,进口不稳定性增强,进口成本高企,现货采购出现缺口;另一方面,在亚洲现货到岸价格及LNG市场气氛等因素的提振下,西北等内陆地区液厂原料气成本上调幅度显著,因此,LNG液厂和接收站的出厂价格均体现出了充足涨势;此后,受国内气源成本波动、下游接货情况等的影响,LNG价格始终在高位水平反复波动。但其中,接收站由于存在进口量及进口成本等因素的直接影响而持续维持低价惜售心态,故整体上来说,海气相较于内陆液源而言的波动幅度有限且已不具备价格竞争力。因此,据统计,2022年,液厂LNG出厂价格最高点出现在3月1日,当日价格约为8573.29元/吨,同比上涨了187.01%;接收站LNG出厂价格最高点出现在3月2日,当日价格约为8853.13元/吨,同比上涨了1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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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内LNG消费量变化趋势分析
2016-2017年,我国LNG消费量在煤改气政策的大环境下得以快速增长,这也是彼时LNG价格水平较高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后的2018-2019年,市场日益回归常态,消费量的增长速度逐步放缓;2020年,该消费量增幅在前三季度低廉的LNG价格局面下再次有所扩大;2021年,前三季度“淡季不淡”的价格局面使下游接货不堪重负,第四季度LNG市场缺乏冬季调峰需求的支撑,全年消费量出现罕见的负增长情况。
进入2022年后,LNG价格水平进一步实现高位突破,持续高价状态对终端需求产生的影响更加显著,下游整体销量表现不佳,越来越多的终端企业开始将目光转向管道气等其他替代能源;此外,特殊因素还在阶段性地影响部分地区的市场活跃度。据统计,2022年,我国LNG消费量为2835.17万吨,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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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流运输行业
2022年初,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消费需求萎缩,工业生产明显承压,物流需求同比明显下降,物流业景气指数也有所回落;下半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形势总体向好和稳增长政策陆续落地,工业生产逐步企稳回升,物流运输行业随之向好,物流运行效率有所改善,物流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物流业景气区间高位运行,物流业运行持续活跃。
总体而言,2022年是社会逐步回归常态运行的一年,实体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拉动物流需求快速增长,山东半岛全年公路物流运价指数呈上升趋势;2022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47.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同时,物流供给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供应链韧性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宏观经济提质增效降本,物流运输行业实现了高质量的稳增长。
3、港口行业
港口是水陆交通的集结点和重要枢纽,是工农业产品和外贸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是船舶停泊、装卸货物、上下旅客、补充给养的场所。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港口对促进国际贸易和地区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2年,受地缘政治等超预期因素的影响,全年GDP增速低于预期,但港口运输需求总体仍然保持稳定,港口吞吐量持续保持增长。2022年全国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共计101312万吨,同比增长1.6%,占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的64.59%,首次突破百亿吨大关,其中集装箱吞吐量26073TEU,同比增长4.6%;全国水路货物运输量855352万吨,同比增长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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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洁能源业务
在LNG贸易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LNG贸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天然气作为替代煤炭等传统能源的清洁能源之一,是碳中和必经的过程,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公司LNG贸易业务的持续发展。
LNG贸易业务的开展方式为公司从LNG沿海接收站、LNG液厂以及贸易商等处采取“以销定采”的模式进行采购,之后通过经济合理安全高效的分销、配送模式,组织车辆通过公路运输将LNG从LNG接收站或液厂运输至终端客户处;LNG接收站或液厂通常不负责运输,主要通过LNG贸易商组织运输车辆前往LNG接收站、液厂。以自提的方式将LNG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工业企业、加气站、其他贸易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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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疲弱,公司积极应对
纵观整个2022年,虽然LNG价格高升,较管道气而言经济优势下降,市场需求量降低,但是公司子公司华恒能源和广西华恒通积极应对LNG市场价格变化,从销售端做好客户维护及开发,加强客户群体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服务好原有客户的同时,积极拓展用量稳定的新客户。报告期内公司适时而动,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扩大采购液源,加大西北内陆液厂、川渝液厂低价LNG的采购量,稳固下游客户的同时增加公司收益。
(2)合理布局,加强上游合作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在依托中国石化青岛董家口LNG接收站为主要气源的基础上,在广西、广东等区域开展贸易和物流布局。公司辐射的市场区域覆盖了华北、华东、华南等主要的天然气消费区域,这些区域由于处于“西气东输”等主要管线的末端,客户最终获得管道气的价格有可能高于LNG的现货到站价格,因此也是主要的LNG市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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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挥下游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充分利用自有加气站布局,在天然气市场消费淡季LNG价格较低时期抓住车用LNG市场。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福绿洲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与大型运输公司合作,对当地及周边地区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逐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目前已建成LNG加气站1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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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体物流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化物流从事传统物流业务,公司承运的车辆等集疏港大宗货源;自有运输车辆470余辆,其中,液碱运输车辆70余辆,是胶东地区最大的液碱运输车队,客户以胶东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并长期保持密切合作,运输线路辐射全省;同时,充分利用港口提供的发展契机,开发内陆回程货源运输业务。
公司凭借自身运力优势,出口业务不断拓展,货源日渐丰富,货运量稳步增长;借助龙口港、屺姆岛港,稳步发展港口货源,加强与万华化学等优质客户的深度合作。
3、港口业务
202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裕龙港务作为港口业务的实施主体,充分发挥港口管理领域的专业及人才优势,统筹整合内外部资源,积极开展码头装卸作业服务业务及码头租赁业务。
(1)码头装卸作业服务业务
2022年5月份开始,公司在龙口屺母岛港开展码头装卸作业服务业务,全年装卸铝矾土、煤炭等货物共计689.64万吨。
(2)码头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将裕龙港务建设的重大件码头租赁给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使用,主要用于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所需各类海运大件设备和桩基材料的卸船作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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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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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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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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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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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26,942.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6%;营业成本511,145.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31%;净利润10,216.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65.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及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报酬15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王晖;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3、业务规模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5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与2021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总额相比减少10万元。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用15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用15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符合定价规则。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按时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合理有效建议。聘请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2、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150万元报酬(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是合理、公允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四)其他事项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网络互动地址: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日(星期一)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htgf@lkhengtong.com。本公司将会于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网络互动地址: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洪波先生、财务总监姜舒文女士、董事会秘书王仁权先生、独立董事张焕平先生将参加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回答投资者问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日(星期一)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htgf@lkhengtong.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证券事务代表:宋之文
电子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董事会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867号文《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李红等四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621,509.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98,490.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20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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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 786号文《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14,997,60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0.87元,共募集资金2,399,999,995.4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333,616.3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7,666,379.1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验字(2022) 第000036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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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18年3月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分别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平安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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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7月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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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38,089.8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388.7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5.8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一(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置换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净额为238,766.6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8,869.58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869.5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一(2)。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置换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恒通股份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通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通股份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1)
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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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LNG物流项目主要是购置LNG车辆,车辆为分期购置,各期购置完成既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以项目不适用于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情况。
注【2】: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LNG物流项目建设完成且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利润总额为3,198.42万元,净利润2,398.81万元。本年度受国内、外LNG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国际政治形势等多种因素影响,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3】:信息化升级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与运营能力,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利润中体现,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一(2)
2022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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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能源”)、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福绿洲”)、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化物流”)、龙口市途安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途安运输”)、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港务”)、龙口市恒通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维修”)。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34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及合资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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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恒福绿洲及华恒能源接受担保的范围包括其下属的分子公司。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有效,担保有效期至保证合同责任解除且在协议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子公司提供上述额度的授信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各公司基本情况
各公司信用状况均良好,基本情况如下:
1、华恒能源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
注册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烟台龙口市龙港街道烟潍公路路南
法定代表人:毕万青
经营范围:天然气【含甲烷的;压缩的】、天然气【含甲烷的;液化的】、管道燃气【天然气】、石油气【液化的】、丙烯、乙烷【液化的】、丙烷的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4类1项、5类1项、8类);机械设备租赁;燃气灶具组装;燃气设施及管网的设计和安装;燃气工程的施工;燃气表、燃气报警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锅炉、燃气热水器的销售;燃气灶具及零部件的销售、维修;自有房屋租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恒能源有限公司73%的股权。
2、恒福绿洲
成立日期:2011年02月16日
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龙口市龙口开发区海岱庙张
法定代表人:刘国阳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LNG)经营及进出口,LPG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新能源技术开发;汽车配件、五金配件、燃气器具及配套设备的批发、零售;市政公用工程、化工及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不含工程安装施工);液化天然气加气设备操作技能培训;黄金制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福绿洲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优化物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高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生鲜乳道路运输;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优化物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4、途安运输
曾用名:龙口市恒通起重吊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战余聪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途安运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裕龙港务
成立日期:2020年4月3日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经营范围:港口投资及建设;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经营;货物装卸、中转、仓储服务经营;港口拖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裕龙港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恒通维修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内
法定代表人:张日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恒通维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各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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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华恒能源、恒福绿洲、优化物流、途安运输、裕龙港务、恒通维修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目前,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事项尚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运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9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针对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用15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支付其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用15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符合定价规则。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按时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合理有效建议。聘请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2、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150万元报酬(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是合理、公允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现有董事及高管10人,2023年度董事报酬为6-150万元之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其他高管人员年度报酬为10-150万元之间。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2022年度制定的经营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度薪酬合理,能够调动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公司拟按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0,133,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33,158,684.26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99%,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04,053,44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变为714,187,046股。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划和资金要求,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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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向上述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出口代付、反向保理、商票融资、国内证项下融资、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供应链融资等品种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华恒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市途安运输有限公司、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龙口市恒通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目前,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运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并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有效执行。2022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目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及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9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惠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针对《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监事报酬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的报酬为10-80万元之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主要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3,650,263.34元,本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7,762,408.35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按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0,133,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33,158,684.26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99%,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04,053,442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变为714,187,04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联系人:宋之文联系电话:0535-8806203
传真:0535-8806203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邮政编码:265700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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