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应用于冶金领域的高炉煤气全干法除尘系统、转炉煤气除尘与回收系统、焦炉烟气除尘系统、煤气管网系统的特种阀门、法兰,应用于核电站的核级蝶阀和球阀、核级法兰和锻件、非核级蝶阀和球阀及其配套设备,应用于核化工领域的专用设备及阀门,以及应用于石油石化、煤化工、超(超)临界火电、LNG超低温阀门和法兰及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通过子公司瑞帆节能开展高炉、转炉干法除尘系统总包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业务。
(二)行业发展情况
1、冶金行业
钢铁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丰富的钢铁产能支撑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钢协提出:加强运行监测,努力实现行业稳定运行;坚持绿色低碳,积极推进三大钢铁改造工程;加强产业链建设,加快落实两大产业发展计划;集中资源优势,协同推动科技创新。目前冶金行业对阀门的市场需求主要分为三方面,也是公司冶金阀门订单的主要来源,首先是城市钢厂搬迁产生的钢铁产能置换;其次是节能环保的技术改造需求,国家对钢厂的减排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更提出要实现钢铁企业的超低排放目标,这些技术改造对阀门的需求也是持续不断的;第三是钢厂本身在正常运行的过程中对阀门的替换、维护需求,阀门作为流体控制部件需要频繁的开关调节,而管路内恶劣的工况条件导致阀门功能受损,为满足系统正常功能要求将产生阀门维护和更换需求。近年来,国家在推进节能减排、绿色制造、两业融合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和能源双控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钢企的环保压力显著增大,尤其是在2022年初钢铁行业进入低景气度以来,国内上市钢企盈利水平普遍下降,降本增效的意愿也随之增加。在此背景下,公司推出“阀门管家”服务项目,利用阀门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大数据技术,能够帮助钢企避免无效的备货和库存资金占用,提高钢厂效益。
2、核电军工行业
据《中国核能发展与展望(2022)》,我国自主三代核电有望按照每年6-8台机组的核准节奏稳步推进;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2025年前我国核电装机量计划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较“十三五”期间新增装机量同比增长约40%;近年来,多个核电新项目的陆续获准建设标志着核电项目建设核准批复进入常态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清洁能源的需求持续扩大,核电作为可批量规模化建设的安全高效清洁能源,预计未来在国家能源建设需求中将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国内核电新项目的开工建设还是“核电走出去”项目,都将进一步拉动核电阀门设备的市场需求。随着我国投入运行的核电机组越来越多,核电阀门的维护、维修等备件、服务需求也将逐步扩大,今后在备件、替换及维修服务领域,公司将大有作为。此外,随着我国核能应用技术的不断进步,在核能供暖、核能供蒸汽等民生和工业生产领域也将大有作为,也必将带来更多的核电阀门市场需求。
随着我国核电产业规模的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确定的核燃料闭式循环政策,已启动了乏燃料后处理商业化装置的建设,公司依托在核电阀门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积累,积极投入研发力量,成功切入乏燃料后处理专业设备领域。未来乏燃料后处理商业化装置建设的持续推进,该领域也将成为公司在核能行业的重要增长点。世界离不开核电,中国发展需要核电。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碳减排计划的双重压力下,核能应用的前景广阔,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投入资源为核电新项目建设供应阀门设备,为国家重大核能应用工程提供关键设备供应和服务。
核电军工行业属于高端产业,在国家大力倡导军民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应用于核电领域的高端产品在军工领域将大有可为,公司已取得从事军工业务的资质证书,公司下一步还将积极拓展军品市场,大幅度提升国产高端阀门服务军工领域的比例,公司将面临较大发展机遇。
3、能源石化行业
公司在能源石化业务领域面向的主要市场是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集储输、火电(热电)等市场,能源石化行业是阀门设备的重要市场,市场空间巨大。其中,石油化工属于国家基础产业,行业规模大,对阀门设备的需求较为稳定;煤化工行业存在一定周期性,但煤化工行业工况恶劣,阀门产品尤其是球阀产品的需求量较大;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是国家环保战略下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市场前景较好,尤其是LNG市场,有较大发展空间。绿色发展、循环经济是化学工业转型发展必由之路,公司前期更多的资源投入在核电和冶金方面,能源化工领域进入的比较晚,近年来公司主要围绕蝶阀和球阀等传统的优势产品,在能源石化行业做深入拓展,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公司将继续紧跟行业发展动向,把握绿色发展的行业转型升级机遇,积极扩大在能源石化行业的市场份额和产品竞争力。
当前各大民营炼化企业通过大炼化一体化部署,将炼油厂与化工厂统筹规划,产出丰富多样的化工原料。《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受益于地产促进政策、宏观经济复苏、炼化产品需求回暖,叠加成本端的改善与油价上涨带来的库存收益,大炼化将逐步触底反弹,能源化工阀门市场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
4、法兰及锻件行业
随着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的快速发展,设备大型化趋势明显,安全可靠性要求不断提高,对大型锻件材料的可靠性和服役寿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重要承压部件由传统的组焊方式设计改为整体锻件,尺寸规格明显增大。外形复杂化、大型化、材料纯净化、性能指标极限化是大型锻件技术进步面临的重大课题。包括无锡法兰在内的我国大型锻件制造企业开展了一系列技术攻关,企业和院校产学研结合,自主创新取得了重大突破,基本能满足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的需要,在有些领域甚至处于世界领先或先进水平。面对下游行业对于锻造产量与产品需求的不断提升,锻造行业企业正在通过新增自动化设备、现有设备改造、数字化与新产品研发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实力。有鉴于此,无锡法兰使用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5,550.00万元用于实施“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的目标产品为碾制环形锻件和其他自由锻件,主要应用于电力、石化领域,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产品的生产能力,在提升现有法兰产能的同时,丰富产品品类,向海风大口径法兰产品拓展。
5、节能服务行业
节能服务产业是指为用能单位在节能减排方面提供节能服务和节能技术支持的产业,其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地位较为突出,是节能服务行业的核心。合同能源管理(EMC)业务是根据客户对能源的需求,提供集前期节能诊断、节能改造设计、中期融资、工程实施运行和后期节能测定跟踪服务为一体的产业,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服务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一次性投资额较大,需要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作保障;同时,该业务又是技术密集型业务,需要融合用能行业生产技术和热电转换技术等多学科专业技术,保障用能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余热转换效率;该业务属于专业化建设业务,需要相关的资质许可;该业务更是专业化运营业务,需要跨行业专门人才进行运行维护以保障运营效率。瑞帆节能专业从事钢铁行业节能科技服务多年,具备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认可的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相关资质,享受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税收优惠。瑞帆节能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余热发电实现节能减排和效益分享具备丰富的业绩和经验。在全社会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背景下,“能耗双控”政策大大提升了节能服务的价值,进而带动综合能源服务需求,瑞帆节能的发展前景广阔。
6、氢能源行业
根据《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我国计划到2025年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到2035年形成氢能多元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明显提升。2022年11月1日,由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批准的三项氢用阀门团体标准启动实施,填补了我国氢用阀门产品在功能安全性与检测评价方面标准的空白,进一步推动国产氢用阀门发展。
当前氢能产业链中大部分核心产品已完成国产替代,但氢用阀门仍存在“卡脖子”问题。氢能高压阀门主要应用于三类场景:车载储&供氢系统、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氢气制储运加系统,目前三类产品均以进口产品为主,国产率亟待提升。
(三)公司所处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阀门分会的理事长单位,是国内首批进军核电领域的阀门企业之一,在核电阀门产品领域,自2008年以来,公司已成为我国核电阀门的主要供应商,获得了已招标核级蝶阀、核级球阀90%以上的订单。公司紧跟国内核电技术进步,持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致力于核电专用阀门及系统装备的研制和开发,研发了满足第三代、第四代核电技术要求的阀门产品,覆盖AP1000、华龙一号、CAP1400、快堆及高温气冷堆等主力堆型,并在既有优势产品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产品品类,已具备核级蝶阀、球阀、调节阀、隔膜阀、仪表阀、地坑过滤器等产品的供货能力。近年来我国陆续核准建设核电机组包括漳州核电1-2号机组、太平岭核电1-2号机组、昌江核电3-4号机组、三澳核电1-2号机组等,核电新机组批准建设逐渐进入常态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的政策引领下,公司核电阀门业务将面临较大发展机会。此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在国内锻制法兰制造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拥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核一级锻件制造资质,是国内核电站建设过程中核一级法兰、锻件的主要供应商。
自2016年以来,公司已开始布局核化工专用设备产品线,在为核电站建设阶段供应阀门设备的同时,积极布局核电应用后端,现已成功研发真空气动送样系统、贮存井等系列专用设备,该业务是公司继核电阀门业务之后,创新研发带来的全新增量业务,未来将给公司在核能装备领域的经营业绩成长带来较大促进作用。
在冶金阀门产品领域,公司持续投入研发资源,保持在冶金行业的技术领先优势,围绕为解决客户难题作为研发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利用老产品拓展新市场,新产品覆盖老市场,以稳定可靠的质量和周到的服务赢得了用户的广泛认可。公司研发的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技术2018年在龙腾特钢得到成功应用后,已经向全国各大钢铁企业高炉系统推广,完成了江苏沙钢、津西钢铁、长治钢铁等几十座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利用的技术改造,未来还将继续扩大应用规模,实现新产品新技术的快速推广和复制。在冶金行业通用阀门领域,公司近年来组织优势资源利用5G物联网技术建设的“阀门管家”项目在钢铁企业已得到了成功应用,该项目旨在为钢铁企业提供阀门全生命周期服务,便于实施寿命价格制,提高钢铁企业阀门备件有效性和及时性,降低备件库存量提高经济效益,得到了用户的积极响应和选用。
在能源化工领域,公司开发的低泄漏阀门、高性能蝶阀、耐磨球阀、海水蝶阀等特种阀门在海南炼化乙烯项目、连云港石化轻烃项目、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华鲁恒升尼龙新材料项目、旭阳化工己内酰胺项目、恒力石化聚脂项目、万华化学聚氨脂项目、惠生工程等项目中中标;公司开发的耐海水关键阀门应用于中海油龙口LNG接收站、浙江石化海水管线项目、巴基斯坦中电胡布发电项目、大唐吕四电厂等项目中;公司开发的低温阀门大量应用于广汇能源LNG接收站项目、温州LNG接收站项目、大麦屿能源LNG中转项目、中安联合乙烯项目、巴陵石化搬迁等项目中。
在氢能源领域,公司投资设立南通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新能源”),大力布局氢能阀门,通过子公司神通新能源进行氢燃料电池、储氢系统及加氢站等领域所需特种高压阀门的研发生产。神通新能源目前主要面向70-105MPa高压氢阀研发,涵盖由制氢、储氢、运氢到加氢站用的高压阀门。应用场景包括加氢站、物流车、叉车、无人机、氢能电动自行车等,已具备小批量供货的能力,目前产品主要包括溢流阀、组合减压阀、低压电磁阀、瓶口阀、组合单向阀、加氢口等,已广泛应用于国内氢能应用大多数头部企业。在车载储&供氢系统方面,公司已完成70MPa和35MPa产品闭环,70MPa组合减压阀是世界领先的高集成度车载减压模块,是唯一通过国内三方检测的70MPa车载减压阀,现已通过核心大客户内测,部分产品已出口国外;35MPa产品现已广泛应用于各类商用车型,神通新能源通过阀门组解决方案可以大大简化阀门和管路的用量,成本优势显著。
在半导体装备领域,公司于2022年12月设立了子公司神通半导体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半导体”),作为公司在半导体装备领域长期布局的桥头堡,主要研发生产半导体装备用特种阀门,为半导体及光伏设备所需关键零部件、产业链所需核心零部件产品提供配套,目前公司研发的真空阀门、超洁净阀门等已进入样机试验、验证阶段。
在军品方面,公司已取得从事军品科研生产的相关认证,目前尚处于产品研制、验证和市场推广过程中,公司将抓住军民融合等军品产业发展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国防建设提供优质阀门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军品阀门订单尚未对2022年年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提升和核心竞争力的增强将有促进作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面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坚持“巩固冶金、发展核电、拓展石化、服务能源”的市场定位,持续推进老产品改进和新产品开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在满足高端特种阀门市场需求的同时,积极拓展通用阀门市场;创新营销模式并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扩大优势特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做优做强阀门主业。持续推进阀门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项目的实施,提高产品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管理创新增加企业活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及产品线延伸,在巩固传统优势行业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新领域,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还陆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致力于核电、核能装备、超(超)临界火电、高效燃气轮机、液化天然气(LNG)、石化领域以及军工领域的仪表阀、隔膜阀、调节阀、闸阀、波纹管截止阀、低能耗球阀等特种专用阀门的研制和开发,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并陆续走向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授权专利34件;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366件,其中发明专利55件、实用新型专利309件、PCT2件。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1,30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70,499,998.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29,321.96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870,676.09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2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由485,756,156股增至507,537,461股。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376,873.05元。公司2021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21日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新增订单24.14亿元,其中:核电军工事业部6.87亿元,冶金事业部4.84亿元,能源装备事业部1.82亿元,无锡法兰7.72亿元,瑞帆节能2.8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党委和董事会的统一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全面强化各项基础管理工作,防风险、保安全、抓经营、促生产,实现了公司经营各项经济指标的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505.40万元,同比增长2.37%;营业利润25,713.95万元,同比下降14.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55.03万元,同比下降10.2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新
2023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在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阅《2022年年报全文》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孙振华先生、严骏先生、肖勇波先生和第六届独立董事孙振华先生、严骏先生、孙健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60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505.40万元,同比增长2.37%;营业利润25,713.95万元,同比下降14.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55.03万元,同比下降10.20%。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各项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或承诺,预算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550,314.41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18,260,757.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0,356,570.12元,减去2022年支付的2021年度普通股股利25,376,873.05元,总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4,269,253.70元。
现提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376,873.05元。公司2022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注: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在提出和讨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的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和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漏。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进行了研究论证,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等人员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审核后认为: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年报会计师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6068-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经过核查,自本年度1月1日起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明确,风险防范导向清晰,控制体系健全,控制制度及控制流程设计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错误和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重大方面和重要事项均实施了有效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客观、全面,对加强内部控制的努力方向明确。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应对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应性调整,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神通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出具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2022年年报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6068-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江苏神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9、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关于2023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的履职表现,在考虑上年度薪酬及同地区、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年薪85万元(含税),该薪酬方案将根据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考核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长韩力先生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表现,在考虑上年度薪酬及同地区、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含税)为:总裁吴建新65万元、副总裁张立宏55万元、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章其强55万元、副总裁缪宁55万元、副总裁李曙55万元、副总裁陈林55万元、副总裁邢懿55万元、副总裁赵文浩55万元、副总裁吴昱成55万元、财务总监林冬香40万元,上述薪酬方案将根据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考核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吴建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该薪酬方案的实施能够实现对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有效激励的目标。同时,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7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21.7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方便办理此次与上述各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兼总裁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7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15、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受聘担任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责,顺利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鉴证意见或专项审核说明,全年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审计工作勤勉尽职,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以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分别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按要求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小额融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9、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现提议于2023年5月9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3)。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确认书》;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2)。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盛通路8号,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7涉及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上述提案9、提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9的通过是提案1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其余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3年5月8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盛通路8号,公司集团总部804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3335899、83333645;传真:0513-83335998
联系人:章其强、陈鸣迪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8
2、投票简称:神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5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在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召开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在本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力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②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③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60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505.40万元,同比增长2.37%;营业利润25,713.95万元,同比下降14.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55.03万元,同比下降10.20%。
4、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各项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或承诺,预算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550,314.41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18,260,757.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0,356,570.12元,减去2022年支付的2021年度普通股股利25,376,873.05元,总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4,269,253.70元。
现提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376,873.05元。公司2022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注: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
8、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9、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执业资格,2022年度,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1,30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70,499,998.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29,321.96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870,676.09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2022 年1月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无
2、2022 年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560.1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484.2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38.8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637.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5,249.35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7,000万元。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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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并修订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4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有关规定, 2022年1月4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号为 55474937989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501477212068,该专户仅用于无锡法兰“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无锡法兰连同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为5,249.35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7,00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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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7,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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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438.89万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期投入,保证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2 年 4月1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810号”《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以募集资金 4,438.89万元(其中公司置换1,617.18万元,无锡法兰置换2,821.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工作已在2022年上半年内全部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公告第二节“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中(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之(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根据 批准进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6日
附件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按要求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为方便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产品研发与市场拓展及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嘉宾有:董事、总裁吴建新先生、独立董事严骏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章其强先生、财务总监林冬香女士、审计总监洪学超先生、保荐代表人张翼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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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六)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以及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8、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安全风险。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小额融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70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7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
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方便办理此次与上述各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兼总裁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坚,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洪强,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新毅,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8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受聘担任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责,顺利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鉴证意见或专项审核说明,全年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审计工作勤勉尽职,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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