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4,685,81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行业,细分为特种纸行业。特种纸是指针对特定性能和特定用途而制造或改造的纸,是适用于多种领域的具有特殊机能的易耗材料,因其良好的功能性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生活的众多领域。与文化纸等大宗纸相比,特种纸具有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下游客户相对专业化的特点。
1、行业发展趋势
在消费升级趋势下,个性化、轻量化、外表美观的定制家具愈发受到消费者喜爱,因此,相比实木材料,以人造板为基材的家具、地板与木门将拥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叠加“以纸代塑”的政策背景,将带动对装饰原纸需求逐步增加。
2、公司目前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是我国装饰原纸行业少数掌握高档装饰原纸生产技术的龙头企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装饰原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有装饰原纸、乳胶纸、卫材等多个大系列600多个花色品种,是装饰原纸、表层耐磨纸、壁纸原纸等近1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被国家科学技术部认定为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拥有200多项国家专利。
公司拥有24条特种纸生产线,年生产能力49.49万吨,产品出口到30多个国家、地区。公司和德国克诺斯邦、IP公司、Coveright,美国富美家、威盛亚,中国圣象地板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先后荣获中轻联全国卓越绩效先进企业、全国工商联中华蔡伦奖杰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综合竞争力50强,山东省轻工行业功勋企业,山东省造纸十强企业,山东省优秀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中国建材百强企业等省级以上荣誉50余项,2019年被工信部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央电视台多次把齐峰以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的先进典型在全国进行报道。近年来,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把创新驱动摆在公司发展的核心位置,不断集聚新动能、持续释放新动力,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公司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抓好新产品开发,巩固优势领域,开拓新兴领域。不断丰富特种纸产品种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装饰原纸:主要用于人造板材饰面,以装饰原纸为基纸,经印刷、三聚氰胺树脂浸胶等后续加工后,生产出浸渍装饰纸,并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压贴在人造板的表面和底层,不易变形与脱落。新工艺下装饰原纸在耐晒性、耐磨性、美观度方面也得到大幅提升,基于上述性能优势,装饰原纸逐渐成为人造板主流的贴面材料之一。
我国装饰原纸行业的发展整体晚于欧美国家。2000年之前,我国国内装饰原纸整体规模较小,主要由欧美国家进口,国内装饰原纸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竞争力较低。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家具、地板与木门制造业开始崛起,对人造板基材及其贴面材料的需求不断提升,从而打开了装饰原纸的市场空间。通过引进国外装饰原纸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国内的装饰原纸企业生产规模逐渐扩大,产品品质日益优化。装饰原纸行业出现了较为明显的进口替代效应,进口产品逐渐退出国内市场,国产化率逐步提升。
乳胶纸:广泛应用于金属、木材、皮革、玻璃、塑料、陶瓷等制品的磨削与抛光,涉及航天、航空、汽车、船舶、机床、化工、建筑、冶金、能源、家电、电子、家具等行业。
包括干砂乳胶纸、水砂乳胶纸、免预涂牛皮纸和防油纸等系列。其中乳胶纸系列相比免预涂牛皮纸、防油纸系列,由于浆内添加了化纤和胶乳,使得纸基物理强度更好,有更好的撕裂度和耐破度,具有耐水、防油效果好,开卷幅面平整挺括性好,涂胶植砂面平整性好,涂胶润湿流平好,乳胶纸产品生产高温长时间过程中纸基稳定性优良、收缩率低,高温下不翘曲,颜色变化差异小,产品批次间稳定性好等众多优点,应用范围广泛。
全球乳胶纸市场容量约为9万吨,其中高端乳胶纸——乳胶纸市场容量约4万吨,中低档乳胶纸(包括免预涂牛皮纸和防油纸)市场容量约5万吨,主要生产厂家为美国尼纳和法国明士克。目前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可以稳定批量提供高、中档乳胶纸的生产厂家,能够替代进口同类产品。
公司目前有40多个成熟乳胶纸品种,涵盖干砂乳胶纸、水砂乳胶纸、免预涂牛皮纸和防油纸等系列,填补了国内的多项技术领域空白,华沙乳胶纸进入市场后为客户降低了成本,缩短了订货周期,以其优良的性能和超高的性价比,得到了国内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结束了国内乳胶纸被国外企业垄断的局面,公司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峰
二○二三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学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7.5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4.8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各地疫情影响,公司生产和部分区域的货物交付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产量和销量不及去年同期;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产品提价滞后于原材料涨价;因市场发生变化,卫材业务利润未达预期。上述原因导致公司经营利润同比产生较大波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2022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494,685,8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
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阅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授权董事长李学峰先生在2023年度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1,836,866.35元。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8,462,352.3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进行分配。2022年度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1、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分配利润5000万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08,119,234.05元结转下期。
2、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分配利润3000万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5,929,664.56元结转下期。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特点,结合公司已有的产品外销及原料采购等业务,且业务量较大的特点,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千万美元。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永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7.5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4.8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各地疫情影响,公司生产和部分区域的货物交付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产量和销量不及去年同期;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产品提价滞后于原材料涨价;因市场发生变化,卫材业务利润未达预期。上述原因导致公司经营利润同比产生较大波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494,685,8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起到监督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为2023年度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3日,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峰新材”)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欧木”)、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齐峰”)的生产经营,公司与子公司淄博欧木拟相互提供担保,在2023年度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广西齐峰提供担保,在2023年度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25日
公司住所:临淄朱台镇朱台路22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峰
注册资本:肆亿玖仟肆佰陆拾捌万伍仟捌佰壹拾玖元整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新型无纺布材料、食品用包装材料、电器用纸、高性能芳纶纤维及制品(生产限子公司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33,920,528.86元,负债总额45,920,966.4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3,087,999,562.45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12,583,631.01元,利润总额124,632,256.32元,净利润119,167,091.02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224,802,708.90元,负债总额125,278,044.1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3,099,524,664.78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62,331,348.62元,利润总额64,266,901.91元,净利润60,993,684.23元。
(3)信用情况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0年2月12日
公司住所:临淄区朱台镇
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纸张、电力、热力、非织造新材料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淄博欧木资产总额4,402,163,337.02元,负债总额1,386,842,863.2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3,015,320,473.80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726,097,671.30元,利润总额110,858,197.99元,净利润113,257,071.08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淄博欧木资产总额3,938,136,028.55元,负债总额994,652,421.1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2,943,483,607.45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128,938,426.66元,利润总额-42,397,789.87元,净利润-21,836,866.35元。
(3)信用情况
淄博欧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7月5日
公司住所:贵港市粤桂循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不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广西齐峰资产总额97,532,404.68元,负债总额12,764,557.9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84,767,846.74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309,020.61元,净利润-232,153.26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提供担保
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23年度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齐峰提供担保
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23年度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担保方: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23年度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贷款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效、有序发展,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授权董事长李学峰先生在2023年度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批准办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2、同意以上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30亿元,占公司2022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84.5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0,634.8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19.91%。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0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16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16号解释的内容要求。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安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延磊先生,财务负责人张淑芳女士,独立董事王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额度使用期限:2023年度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五)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六)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审批权限:本投资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的非关联方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投资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以及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期限为2023年度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为2023年度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于1981年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会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该所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截至2022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97名、注册会计师47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5亿元。涉及行业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上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鸣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史华宾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7 年,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上会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与上会协商后确定审计费用拟定为7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请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4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独立董事宫本高先生、王新先生、夏洋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姚延磊
电 话:0533-7785585
传 真:0533-7788998
电子邮箱:yaoyanlei@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1”,投票简称为:“齐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至 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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