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年03月30日 06:0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达鑫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达鑫隆”)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3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锦森”)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3、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常兴茂”)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95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2年6月8日和2022年6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2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4.811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6.61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196亿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2-49。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达鑫隆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目前实际已使用1,00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3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3,7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目前实际已使用1,00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1,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公司为福州全资子公司常兴茂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目前实际已使用2,00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95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05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州达鑫隆实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47号帝豪花园3#楼1层05店面-221(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陈俊龙;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福州达鑫隆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4,812,850.28元,负债总额44,688,450.28元,净资产124,400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37,548,037.29元,净利润130,612.05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3,440,031.46元,负债总额33,126,331.93元,净资产20,313,699.53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34,033,554.07元,净利润189,299.53元。

  (二)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5月2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综合楼203(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林财;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福州锦森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199,241.94元,负债总额15,077,427.86元,净资产121,814.08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79,133,004.77元,净利润136,602.67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6,845,143.62元,负债总额46,073,662.91元,净资产20,771,480.71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71,829,824.52元,净利润649,666.63元。

  (三)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4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47号帝豪花园3#楼1层05店面-222(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吴少华;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被担保方福州常兴茂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389,144.45元,负债总额14,885,001.60元,净资产20,504,142.85元;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18,361,925.78元,净利润301,876.81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7,002,032.45元,负债总额44,829,953.88元,净资产42,172,078.57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373,279,585.96元,净利润1,667,935.72元。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达鑫隆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3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二)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三)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95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2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2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其中被担保方福州达鑫隆、福州锦森、福州常兴茂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为福州达鑫隆、福州锦森、福州常兴茂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3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20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6,263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5,90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368,3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9.50%。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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