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660.3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相关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的使用和闲置情况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400万元(含82,4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和使用进度如下:
■
注:1.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少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净额对“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2.“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余额”之和,系因募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产生利息。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此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最高约3.2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继续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增加。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的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降低财务成本。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人民币2.7亿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LPR)3.65%来测算,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节省财务费用人民币985.5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因此,光大证券对豪美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及可转债债券持有会议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660.3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400万元(含82,4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和使用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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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少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净额对“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2.“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余额”之和,系因募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产生利息。
(三) 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2,042.25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75.1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1,973.82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1,973.8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该新增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2,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7.02%。
(四) 募集资金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及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孙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在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项目总投资22,042.25万元,计划建设周期12个月。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8.73%,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04年。
截止2023年2月28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5.1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1,973.82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窗车间、玻璃车间等建安工程的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二) 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系统门窗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之一,主要由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和孙公司科建装饰经营。科建装饰主营业务主要为门窗幕墙安装业务,主要包括门窗加工以及工程安装。此前公司部分系统门窗工程业务由科建装饰负责门窗加工与安装工程。
随着系统门窗业务的发展,为更好地服务工程客户,贝克洛在全国各地开拓了100多家合作的门窗厂,由门窗厂负责加工为成品窗,以及现场安装工作,完成产品交付。在该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的系统门窗定制化方案,向门窗加工企业销售包括铝型材、五金、胶条等整套门窗系统材料,由其加工为成品窗,以及进行现场安装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贝克洛为客户提供专业培训,包括设计、加工、安装工艺及制造流程等,并提供配套的管理软件工具以及全方位技术服务支持,实现轻资产运营。
原募投项目于2020年规划,由孙公司科建装饰实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万平方米系统门窗产品生产能力,目标市场主要是系统门窗产品的零售、工程业务。为进一步加深与门窗厂的合作,避免与合作伙伴竞争的同时,更好地进行资产周转,新的系统门窗工程业务将转由合作门窗企业完成。
调整业务方向之后,科建装饰现有产能将主要用于满足零售业务的需求。经过精益生产以及技术改造后,目前科建装饰现有产能约60万平方米,可以满足当前零售业务的需求,原募投项目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变化调整建设进度。为此,为尽快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拟将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三、新建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 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年产 2 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实施主体: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3、实施地点:清远市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源潭镇银英公路 12 号
4、建设周期:12个月
5、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主要设备包括4条挤压生产线(含挤压机、在线淬火、牵引机、冷床、锯切机等设备)、CNC加工机床等部件加工设备180台/套,年产铝合金型材2万吨、部件加工200万套。
6、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总投资为22,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6,000万元,土建、公用工程及其他投资6,000万元。此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1,973.82万元,若项目建设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新能源汽车持续高速增长,汽车轻量化产品迎来机遇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接受程度越来越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经由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据中汽协数据统计,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在2021年同比增长159.48%的基础上,2022年继续同比增长96.9%,达到705.8万辆,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驶入“快车道”。
不同于传统燃油车,“三电系统”即电池、电驱动和电控系统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取代了传统燃油车的发动机、变速器及配套零部件。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中大量使用铝合金等汽车轻量化产品,如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产品市场需求随之增长,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的迎来了难得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由于上述产品对材料的性能、部件结构等方面的要求更高,也对铝加工企业的制造工艺、设备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汽车排放标准趋严及新能源车续航焦虑推动汽车轻量化产品应用
国内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对石油资源的消耗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我国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订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2025年、2030年,我国乘用车新车百公里油耗将分别降至4.6L、3.2L,汽车产业碳排放总量于2028年左右提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实验统计,空载情况下,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整车重量每减少100kg,其百公里油耗可减低0.4-1.0L。燃油车面临减排压力,汽车轻量化成为燃油车发展的必然趋势。
现阶段,相较于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相对较短的续航里程以及较长的充电时长仍在一定程度限制了新能源汽车需求的进一步扩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主要使用锂电池作为动力,为保证续航能力,往往需要携带数百公斤重的锂电池,导致纯电动汽车较燃油车普遍重100-250Kg。汽车的整备质量每减重10kg,在无制动动能回收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可以提升2.5km。在电池技术短期内未有重大突破的前提下,汽车轻量化成为缓解新能源汽车续航焦虑的重要途径。
3、提高公司汽车轻量化产品生产及加工能力,满足市场需求
在汽车排放标准提升以及国内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产品订单较为饱满,产销量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后续新增定点项目陆续量产,生产能力不足将影响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产能瓶颈逐步问题凸显。汽车轻量化业务作为公司重要转型发展方向,本项目将增加四条挤压生产线以及180台/套CNC加工机床等部件加工设备,提高公司汽车轻量化产品生产及加工能力,实现订单快速响应与交付,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司总体竞争力。
(三)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强大的研发实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公司研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不断收集和分析行业和下游产品的变化信息,及时掌握客户需求变化和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并进行相应的技术前瞻性开发。公司已申请成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CNAS实验室、省工程技术中心、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研发平台,共主持或参与制订国家标准42项,行业标准18项,协会标准1项;获得发明专利34项。此外,公司还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下属的广东腐蚀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设立了豪美研究院,进行铝合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与创新。
技术创新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合金材料成分及后续可加工性能是中高端铝合金材料的核心技术要求,公司集中资源建设了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适配系统+数据信息库,提供从材料开发到产品应用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为下游企业搭建铝基轻量化材料产品开发和应用平台。公司先后开发出了乘用车结构用高性能铝合金及型材制备技术(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高强高淬透新型7系铝合金及其制备工艺技术、2系7系等高端合金成分熔炼、铸造、挤压及热处理等核心技术,是国内少数能批量加工车用7系铝挤压合金的企业。
2、优质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汽车行业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和安全具有很高的标准和要求。公司所生产的汽车轻量化产品主要用于车身结构件及安全件,直接关系到汽车安全,需要通过整车企业和部件企业的严格认证。这一认证过程往往需要耗费合作双方巨大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一旦双方确立供应关系,其合作关系一般比较稳定和持久。
依托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通过30多家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向主机厂提供汽车轻量化产品,并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从终端应用看,下游客户包括奔驰、宝马、丰田、本田等一线外资、合资品牌,比亚迪、广汽、长城、吉利等自主品牌和蔚来、理想、小鹏等新能源汽车品牌,主要应用包括电池托架、防撞梁、行李架、副车架等10余种产品。
目前,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已经取得超过240个汽车材定点项目,包括奔驰E系列、宝马5系列、沃尔沃等多个定点项目逐步量产,为本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良好保障的同时,也要求公司新增产能,更好地保障对下游客户的交付。随着公司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化,以及对潜在客户开发力度的加大,将进一步促进本项目新增产能的有效消化。
3、丰富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在生产方面,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生产技术基础上进行的扩产及相关产品线的扩充。在铝型材行业,公司形成了从合金成分研发、熔铸铸锭到挤压、深加工的全流程体系,掌握有不同牌号、特性的铝合金研究开发和生产能力,能够满足不同下游应用领域及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始终坚持贯彻“以质至上”的管理原则,以全面质量管理为理念,以质量零缺陷为目标,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欧盟CE认证,检测中心通过了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认证。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根据产品生产工艺特点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从员工培训、工作环境管理、采购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多个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并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公司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及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估算,项目总投资为22,000万元,投产后每年可为公司新增销售收入约6亿元,实现净利润约4400万元,项目具有较好经济效益。
(五) 项目涉及备案、环评等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正在办理环评手续。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将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及可转债债券持有会议审议,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近年来铝锭价格波动加大。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二、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2、保证金额度
公司上述套期保值事项持仓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在前述保证金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4、业务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操作风险:可能出现供应商违反约定,取消或者延迟发货,导致与实际套保数量、周期等不匹配,造成公司损失。
3、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4、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虽然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内控体系,但仍存在着可能会产生由于操作失误等其他过失原因导致内控体系执行失效的风险。
四、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2、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且交易标的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铝锭等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风险防控措施,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有助于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壮大,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亦相应增长,基于当前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较大,从锁定利润出发,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二、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1、 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2、交易对手: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交易金额和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及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并由董事长指定专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4、资金来源: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能够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财务部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会加强对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拟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有助于提升规避和防范外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外汇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
截止到2023年3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已经2023年3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为一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7日(9: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董卫峰 证券事务代表 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传真:0763-3699589
电子邮件:haomei-db@haomei-alu.com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8”,投票简称为“豪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27053 转债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
2、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3、根据《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14:30;
4.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豪美转债”(债券代码:)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7)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告中应列明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可转债张数及占本期可转债总张数的比例、每项拟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内容。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董卫峰 证券事务代表 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传真:0763-3699589
电子邮件:haomei-db@haomei-alu.com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其他: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现场的会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七、附件
附件一: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三: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附件一: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于本次会议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
备注:
1.请在“议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名并盖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更好服务系统门窗工程客户,公司对科建装饰的部分业务方向进行了调整,新的系统门窗工程业务将转由合作门窗企业完成,拟对原募投项目“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变更为“年产 2 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变更后,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汽车轻量化产品生产加工能力,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尽快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基于当前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较大,从锁定利润降低汇率波动风险角度出发,未来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的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源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将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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