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通知,获悉公司大股东唐灼林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日发生解除质押和质押情形,具体如下:
(一)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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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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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3日收盘,控股股东唐灼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灼棉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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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控股股东唐灼林先生持有的股份中,包含按《公司法》规定,唐灼林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按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锁定75%的高管锁定股,该部分高管锁定股不作为限售股份认定。
二、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2月23日收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和唐灼棉先生合计所持公司股份中累计被质押的数量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未达到50%,已被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3-02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变动达1%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不超过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6.25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2023年度回购股份”或“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3年2月24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上述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1,509.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22%,最高成交价为4.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0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6,978.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将持续推进回购股份,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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