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2月6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文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管理工作;聘任刘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负责公司研发管理工作;聘任金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张文斌先生、刘超先生、金玲女士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和相关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上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聘任张文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刘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同意聘任金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附件
张文斌先生简历:
张文斌,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毕业于东南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张文斌先生自2014年毕业入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历任研发管理工程师、总经理办公室管培生、总经办流程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财务副总监兼证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张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票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超先生简历:
刘超,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刘超先生自2017年毕业入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历任研发中心高级研究员、研发中心开发部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监兼高电压与绝缘研究室首席专家、重点实验室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负责公司研发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刘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票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玲女士简历:
金玲,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汉语言文学学士学位。金玲女士自2008年毕业入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来,曾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管培生、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金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票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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