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近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关于变更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刘广、李晓旭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旭工作调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原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变更,现委派赵云丽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广、赵云丽。
二、变更人员信息及诚信情况
赵云丽,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赵云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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