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年02月01日 05:5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3-0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公司最终母公司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母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部分参股企业等。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前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62,398.97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20,963.68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不超过41,435.29万元。公司2022年度与前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3,968.52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19,405.80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34,562.72万元。

  2、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以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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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应当区分交易对方、交易类型等分别进行预计。若关联人数量众多,上市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的,在充分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可简化披露,其中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应当单独列示预计交易金额及关联人信息,其他法人主体可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上述信息”之规定,鉴于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因此对于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公司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对于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则分别并至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列示。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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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对涉及港口、码头、物流、信息、房地产、酒店、物业、旅游、贸易、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或行业的企业进行投资;3、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4、对银行、信托、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及证券类企业进行投资;5、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6、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检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7、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8、其他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部门的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24,173.50万元,净资产为1,563,528.86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970,632.50万元,净利润为44,991.42万元。

  2、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注册资本:人民币272,62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号;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67,955.15万元,净资产为1,092,205.16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108,746.47万元,净利润为60,034.32万元。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宝财;注册资本:人民币114,87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投资区建港路108号;经营范围:经营集装箱及件杂货码头的装卸作业、仓储业务、疏运业务和其它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8,908.72万元,净资产为204,454.60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7,216.17万元,净利润为6,821.23万元。

  4、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毓群;注册资本:人民币375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3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1、保税仓库经营;2、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发证服务;3、职业中介活动;4、船员、引航员培训;5、餐饮服务;6、出入境检疫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1、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2、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3、物业管理;4、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5、国际船舶管理业务;6、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7、单位后勤管理服务;8、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9、餐饮管理;10、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11、水污染治理;1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1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14、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15、环境应急治理服务;16、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17、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767.92万元,净资产为1,666.87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3,611.75万元,净利润为63.91万元。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辉;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5号之二;经营范围: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3、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4、砼结构构件制造;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维修业务;6、海洋工程建筑;7、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8、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9、港口拖轮、驳运服务;10、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11、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12、国内劳务派遣服务;13、对外劳务合作经营;14、测绘服务;15、房屋建筑业;16、公路工程建筑;17、市政道路工程建筑;18、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19、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20、管道工程建筑;21、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22、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23、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24、电气安装;25、管道和设备安装;26、钢结构工程施工;27、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28、建筑装饰业;29、建筑物拆除活动(不含爆破);30、其他工程准备活动(不含爆破);31、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32、装卸搬运;33、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4、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35、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36、工程管理服务;37、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38、建材批发;39、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40、沿海货物运输;41、提供施工设备服务;42、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3、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4、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5、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6、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7、五金产品批发;48、电气设备批发;4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50、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51、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2、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不含造价咨询);53、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7,259.35万元,净资产为16,169.79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2,124.12万元,净利润为493.08万元。

  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鹭旭;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1688号;经营范围为: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中转、仓储、分送、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6,215.44万元,净资产为179,870.68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4,529.83万元,净利润为5,349.27万元。

  7、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传沙;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建港路海润码头综合楼三楼;经营范围:1、集装箱装卸、堆存及存货管理;2、集装箱拆装箱、清洗、修理和租赁;3、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4、保税仓储租赁及物流配送服务(不含运输);5、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19.91万元,净资产为13.14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266.86万元,净利润为-355.29万元。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岩松;注册资本:人民币243,660.42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经营范围为: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转、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租赁服务。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02,907.00万元,净资产为 745,019.69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83,624.27万元,净利润为 33,174.63万元。

  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庆洪;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398号;经营范围为: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成品油批发(不含汽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其他日用品零售;成品油零售(含汽油)(限加油站经营);粮油类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加油站经营);糕点、面包类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加油站经营);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加油站经营);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加油站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限加油站经营)。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849.39万元,净资产为17,574.46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3,466.95万元,净利润为492.57万元。

  10、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建平;注册资本:人民币75,6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268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报关业务;报检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未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及审批许可的其他一般经营项目。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13,862.49万元,净资产为 39,579.04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24,197.00万元,净利润为7.72万元。

  1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欢明;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223号5楼515单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217.29万元,净资产为32,728.93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5,579.14万元,净利润为5,261.05万元。

  12、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鹭旭;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自贸片区(保税港区)港南路439号之一;经营范围为: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船舶港口服务;其他未列明水上运输辅助活动。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55,347.81万元,净资产为 122,333.86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9,583.02万元,净利润为1,754.37万元。

  13、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疏港路海沧港区内;经营范围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船舶港口服务;职业中介服务;人才中介服务;从事船员培训;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其他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水上运输辅助活动(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68.58万元,净资产为814.34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640.92.10万元,净利润为35.84万元。

  14、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丽红;注册资本:12,3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5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604,332.61万元,净资产78,717.11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5,018.52万元,净利润为-5,849.34万元。

  15、厦铃船务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胡小进;注册资本:人民币28,084.81万元;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洛克道447-449号中威商业大厦602室;经营范围:船务服务及经营货柜租赁。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2,880.74万元,净资产为50,010.81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769.32万元,净利润为1,405.51万元。

  16、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宇平;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自贸片区港中路80号;经营范围:电力供应;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气安装;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道和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059.48万元,净资产10,933.76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1,894.16万元,净利润651.50万元。

  17、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勇;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幢601;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696.93万元,净资产2,955.16万元,2022年1-9月全年主营业务收入4,408.69万元,净利润490.34万元。

  18、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伟强;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158号海沧娱乐城4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标准化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代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室内环境检测;测绘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检验检测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650.85万元,净资产25,418.88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67.54万元,净利润1,549.47万元。

  19、厦门港务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涂炎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6楼602B-602C单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粮食收购;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劳务派遣服务;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268.53万元,净资产为1,095.80万元,2022年1-9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为6,677.19万元,净利润为85.04万元。

  20、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6号18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保税物流中心经营;船员、引航员培训;国内水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交通;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药品批发;汽车租赁;拍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海员外派业务;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理货;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洋环境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物业管理;装卸搬运;环境保护监测;国内贸易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708,297万元,净资产为3,206,029万元,2022年1-9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为5,129,636万元,净利润为86,573万元。

  21、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友锋;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澳路8号之2;经营范围: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091.49万元,净资产为1,398.72万元,2022年1-9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为2,490.02万元,净利润为578.0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2、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4、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7、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10、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2、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3、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4、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5、厦铃船务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6、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7、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8、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9、厦门港务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20、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之规定;

  21、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产情况较好、经营情况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等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关联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23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程序性。公司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核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结果合法、有效。

  2、公平性。根据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3-0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古雷港发临时增加古雷北1#、2#泊位工程散货运输功能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古雷港发临时增加古雷北1#、2#泊位工程散货运输功能的公告》。

  本公司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2月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古雷港发临时增加古雷北1#、2#泊位工程散货运输功能的核查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项议案,并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3年2月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2月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3年2月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2月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3-0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份登记日:2023年2月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2023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翔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wangwx@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3-0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古雷港发临时增加古雷北1#、2#泊位工程散货运

  输功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古雷港发临时增加古雷北1#、2#泊位工程散货运输功能的议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周边客户接卸等需求,进一步提高码头投资效益,提升本公司竞争力及服务水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雷港发”)拟开展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北 1#、 2#泊位工程(以下简称“古雷北1#、2#泊位”)临时增加散货运输功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新增煤炭、木片等作业货种以满足港区后方华能古雷热电项目、联盛纸业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散货接卸需求,本项目投资估算约9,144万元,本项目调增后古雷北1#、2#泊位总投资规模将调整为133,452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内湖街65号福晟二期19幢14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国栋

  注册资本:38,100万元

  主营业务: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古雷港发51%股权,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古雷港发29%股权,漳州市古雷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古雷港发20%股权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古雷港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钢结构转运煤库、生产污水处理站、地下式收集池、抓斗以及供电、通信、给排水等配套的设施设备。其中,钢结构转运煤库面积约11962.5平方米。

  2、平面布置方案:结合本项目功能、工艺要求以及港口近远期发展需要,煤炭业务拟安排在北1#泊位接卸,木片业务拟安排在北2#泊位接卸。在北1#泊位与辅建区之间的件杂货堆场临时增加一座钢结构转运煤库,堆场采用简易工艺堆取料。

  3、装卸工艺:煤炭装卸的卸船工艺采用“4台40t门座式起重机+料斗”和接卸卡车(水平运输)的方式,其中与北2#泊位相邻的2台门机可兼有作业集装箱、件杂货和散货的功能。木片装卸的卸船工艺采用门座式起重机和船吊结合的作业方式,木片水平运输采用卡车直提出港方式。

  4、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力争于2023年12月前竣工,2024年6月前实现古雷北1、2#泊位整体投产运营。

  5、总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14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702万元、二类费用1,28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4万元。本项目调增后,古雷北1#、2#泊位项目总投资规模将调整为133,452万元。

  四、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在本项目实施后,古雷北1、2#泊位项目整体的财务内部收益率5.95%,动态投资回收期27.86年,经济效益回报相对良好,并相较原项目经济效益所有提升。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1、本项目是为华能古雷热电第一期及联盛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提供原料接卸服务,满足港区后方企业的生产运营需要,同时有利于古雷北1#、2#泊位在运营初期锁定基石客户与货源,为古雷港发后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本项目将临时提供370万吨的散货接卸能力,有利于缓解近期古雷港区干散货接卸能力不足的问题,满足古雷石化基地发展对热电能源及产业发展的需要,对石化基地的建设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3、本项目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优化在建泊位的运输货种,以匹配拟落地项目的原料接卸需求,从而最大化利用泊位通过能力,是完善古雷港区港口功能、提升古雷作业区散货进出港物流通过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

  本项目主要风险包括投资风险、业务流失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其他运输方式分流货物风险及环保政策风险等方面的风险。为更好地应对上述风险,古雷港发将积极筹划与华能电力漳州公司、联盛纸业集团等大客户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提前锁定煤炭、木片等作业货种的业务量及装卸费率;加大客户营销,开拓更多煤炭等散货客户的装卸需求,通过拓展更多客户资源减低单一客户风险,积极培育、拓展固定化工品等其他核心货种;积极应对散货运输功能停止风险,根据新增投资的边际效益分析,新增投资动态回收期接近6年,且本次新增投资主要的三部分(新建一座1.2万平方米钢结构转运煤库、2台门机调整规格补差价、环保设施及设备投入),即使未来无法作业煤炭、木片等散货,钢结构仓库、门机等设备亦可继续服务其他货种,环保设施设备亦可应对越来越严格的环保监管要求,等等。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为满足古雷作业区后方临港产业接卸的需求,充分发挥古雷北1#、2#泊位的作用,提高码头生产效率与运营效益,且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风险相对可控,对于本公司进一步提高码头投资效益、提升本公司竞争力及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公司2022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约8亿元,其中以借款方式向古雷港发提供4亿元资金用于古雷北1#、2#泊位建设。截至2023年1月15日,古雷港发累计已申请募集资金借款23,152.68万元,尚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借款16,847.32万元。根据本公司及古雷港发项目建设安排,上述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古雷北1#、2#泊位原核准投资估算的码头后方土建、设备采购等项目,不会用于本次临时增加散货运输功能的投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古雷港发本次临时增加古雷北1#、2#泊位工程散货运输功能事项系本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能满足周边客户接卸等需求,并进一步提高码头投资效益。该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古雷港发本次临时增加古雷北1#、2#泊位工程散货运输功能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3-0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本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其中,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用于国债逆回购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与期限

  根据本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本公司的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但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品种。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并建立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尽管选择低风险、短期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2、本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本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本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本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的内部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本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收益,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3年2月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基于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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