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重庆监管局
两江银保监复〔2023〕3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支公司双龙湖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渝发〔2023〕1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渝北区支公司双龙湖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祥街63号3幢1-4”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双龙大道122号”。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两江银保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此复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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