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拉萨发布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聚会明显增多,酒驾醉驾风险尤为突出。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打击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月20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夜查酒驾醉驾行动。

夜查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进行研判,在加强巡逻防控的同时,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有效震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在重点区域和道路,各部门通过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实行“白+黑”24小时联动联查,做到每天有检查,每天有行动。期间,民警按照逢车必查的原则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酒驾的可疑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
最新数据统计显示
截至目前,拉萨市(含七县区)各交警大队目前共出动警力100余人,在全市各主要路口和路段设置17个检查点,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5起,批评教育95起。共查处酒后驾驶3起,未发现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的情况。
酒醉驾处罚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拉萨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
请文明驾驶
守法安全出行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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