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信用中国(湖南)网站发布,1月13日,长沙新华电脑学院因教学楼无证施工,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罚款8.40309万元。
长县执住建罚字﹝2022﹞第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1月14日下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长沙县长龙街道凉塘东路长沙正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搬迁项目(二期)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内有厂房正在进行装饰装修。
执法人员找到项目负责人。经查,项目负责人为曹卫兵,系长沙新华电脑学院后勤主任。长沙新华电脑学院租赁长沙正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搬迁项目10#栋厂房作为该校的新教学楼。现10#栋厂房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厂房外标有“教学楼、学生发展中心”字样,厂房内部地面瓷砖、吊顶、墙面装饰等已基本完工,有工人正在进行灯饰安装。
10#栋厂房装饰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为长沙新华电脑学院,施工单位为湖南智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装饰装修的层数为5层,施工面积约18000平方米(以施工合同为准),长沙新华电脑学院现场不能提供该装饰装修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执法人员指出长沙新华电脑学院其行为涉嫌违法,责令立即停止施工行为。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该长沙新华电脑学院罚款8.40309万元。
另据长县执住建罚字﹝2022﹞第1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项目施工单位为湖南智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的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施工合同造价为4201545元。长沙新华电脑学院、湖南智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均不能提供该装饰装修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湖南智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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