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年01月14日 05:5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股东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文添富”)持有公司股份24,9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8%;苏州汇文运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文运通”)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00%;齐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000%;汇文添富、汇文运通以及齐梁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9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998%。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股东汇文添富、汇文运通、齐梁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0%。

  汇文添富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创业投资基金减持股份数不受减持比例限制。汇文添富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作为创业投资基金已于2022年4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

  汇文运通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作为创业投资基金已于2022年4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汇文运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齐梁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0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7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公司《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公司股东汇文添富、汇文运通、个人股东齐梁,承诺如下:

  1、 公司股东就所减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汇文添富、汇文运通、齐梁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已作出申请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证券监管机构就公司发行上市申请作出审核决定期间(上述期间统称为“锁定期”),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本企业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现就持股及减持意向作如下承诺: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汇文添富、汇文运通承诺:

  “①减持前提:A、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B、若发生本人/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已经依法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②减持方式: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③减持股份的程序: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④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和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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