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集团拥有深圳骏业100%的实际权益。
据深圳市场监管局消息,1月12日,因存在广告违法行为,上市地产企业龙光集团(03380.HK)附属公司深圳市龙光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骏业”)收大额罚单。
据深市监华处罚〔2023〕稽2号罚单,深圳骏业因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第二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深圳骏业作出罚款150万元的处罚决定。
图源:深圳市场监管局
资料显示,龙光集团专注于地产综合开发,于2013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拥有房地产开发国家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国家一级资质及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是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房地产企业之一。本次被深圳市场监管局处罚的深圳骏业为龙光集团附属公司,龙光集团拥有深圳骏业100%的实际权益。
图源:龙光集团2021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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