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1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及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公告》([2022]1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808.00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第719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8,880万元变更为44,68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8,880万股变更为44,688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44,688.00万股,其中4,945.5003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根据公司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现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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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条款编号、数字格式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2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2,14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67,455,87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4,684,929.68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19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杰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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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及投资目的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5.3.4条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3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杰华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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