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网
据1月10日晚间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灵康药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陶灵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这也是今年首家公司及实控人被立案调查的A股药企。经公司自查,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据同花顺iFinD,灵康药业全称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在上交所上市。公司总部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公司官网显示,企业宗旨为“灵动智慧,专注健康”;现有22个现代化生产车间,700余名一线生产员工;现阶段主导产品涵盖肠外营养药、抗感染药、消化系统药等领域,大部分品种已进入国家基药或医保目录。
1月10日晚间,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陶灵萍于近日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陶灵萍立案调查。经公司自查,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相关信息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继续查询2021年年报可见,公司于2021年1月向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划出1亿元,供其用于资金周转,于当年4月全部收回;于2021年3月向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划出5000万元,供其用于资金周转,并于当月全部收回。
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称,已采取以下措施:向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收取资金占用利息149.38万元,该利息已在本年度报告日前全部收取;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组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关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培训等。
而对于上述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周转一事,上交所曾在2021年6月份披露《关于对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陶灵萍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2年三季报显示,灵康药业2022年前三季度营收2.51亿元,同比大降61.59%;归母净利润亏损0.69亿元,同比大降188.07%。公司称,净利润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所致;而营业收入变动原因,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同时,加上公司部分产品受到集采政策影响,销量大幅下降。
1月11日,灵康药业以5.7元/股的价格低开,后略有上扬。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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