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2023年01月11日 05:5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等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公司子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无关联关系,全部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外,同日公司内部张贴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拟激励对象情况予以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9日。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2023年1月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二、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1名外籍员工,任职公司品质部经理。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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