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0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9月16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01破申62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01破申62号《决定书》,南京中院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出具的(2022)苏01破申6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并明确管理人职责。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当前,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正在积极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包括债权申报及审查、招募投资人等事项,公司正在积极配合预重整管理人开展前述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保持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预重整管理人等相关方的沟通,主动配合法院各项工作,推动预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0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尚未解决,2021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9、2020、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21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存在可能导致对红太阳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表述的审计报告。鉴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暂未消除。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期间,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向公司偿还占用资金117.00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6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310,998.77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7月7日、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9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9日、2022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及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和《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2-066、2022-073、2022-076、2022-081、2022-087、2022-095、2022-100)。
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间,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未向公司偿还占用资金。截至2023年1月5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310,998.77万元(未经审计)。鉴于中国证监会尚未对公司立案调查作出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最终以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准。
二、关于公司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此,公司一方面积极推进预重整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关注南一农集团重整及进展情况,了解和跟进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持续定期发函或现场问询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关于落实归还占用资金计划方案进度,催促其尽快清偿占款。目前相关方正在积极整改中。
同时,公司积极聚焦主业,发挥产业优势,降本增效,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并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3-003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前期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实施情况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晚间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因质押、融资、债务等违约,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存在被质权人、债权人或相关主体等实施减持。南一农集团自2022年6月22日起6个月内,可能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被动减持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晚间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本次减持计划截至2022年12月21日期满。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收到南一农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1日,南一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2,924,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0%,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期满,南一农集团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南一农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21日,南一农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924,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0%,其中,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500,7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82,424,031股。
(二)股东本次可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南一农集团因质押、融资、债务等违约而被质权人、债权人或相关主体等可能实施的减持。
2、股份来源: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2022年12月22日起6个月内,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方可进行。计划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减持数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南一农集团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不存在违反前期有关减持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已督促南一农集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减持计划。
2、南一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南一农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南一农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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