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6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新能源项目持续动态开发及其业务有序转型发展,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615万元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东万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60%的股权(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60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邓杰彬先生和余永登先生,受让的股权比例为2:1。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新能源公司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新能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3日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二、进展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27日,公司已收到邓杰彬先生和余永登先生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307.50万元,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将按照协议约定分期支付。
2、新能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已取得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新能源公司的股权。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结合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及业务结构,增强竞争力,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广东梅赛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赛思”)100%股权(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650万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非关联方广东佑望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佑望”)。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梅赛思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梅赛思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8日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二、进展情况
1、梅赛思于2022年12月29日已取得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梅赛思的股权。
2、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已收到广东佑望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元。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和电气”或“申请人”)因与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或“被申请人”)的股权回购纠纷案事宜收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深国仲受4825号-1),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2日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近日,公司收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2021)深国仲裁4825号),现将上述案件相关仲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仲裁受理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
仲裁受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广场41层
受案号:(2021)深国仲受4825号
案由:股权回购纠纷案
受理日期:2021年9月16日
(一)仲裁当事人
1、申请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5647330XL
住所: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
法定代表人:YU CONG LOUIE LU(卢宇聪)
2、被申请人: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1426C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821号都市广场50-55号楼三层自编号T03之四
法定代表人:韩雪
(二)仲裁裁决结果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投资款人民币200,000,000元整;
2、被申请人以人民币2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日起按年利率10%向申请人支付利息至投资款还清之日止;
3、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452,2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1,452,221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452,221元。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上述仲裁案件尚待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仲裁案件,根据案件执行的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2021)深国仲裁4825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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