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30日 05:3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际表决14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李真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真先生、黄维义先生、张小东先生、刘晓东先生、谢文春先生、周云福先生、何汉明先生、纪伟毅先生、吴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

  目前尚缺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待股东单位推荐人选确定后另行增补。

  二、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黄荔女士、居学成先生、张斌先生、马莉女士、刘晓琴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荔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2023年12月27日止,其他独立董事任期3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两项议案,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上述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一

  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真,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副理事长。历任深圳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黄维义,男,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5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1997年加入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华煤气)担任财务总监之职,2013年2月出任香港中华煤气执行董事暨公用业务营运总裁,并于2021年4月获委任为香港中华煤气副常务董事暨执行董事,自2022年6月起出任常务董事。黄先生现任香港中华煤气常务董事及行政委员会委员、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行政总裁,并担任香港中华煤气多家内地附属公司董事长或董事,历任中国业务总监、内地公用业务总监。曾连续于2012年及2013年入选福布斯“中国上市公司最佳CEO榜”。200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

  张小东,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历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济师、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7年12月兼任公司董事。2018年6月起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晓东,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现任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中银保险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中银保险稽核中心(杭州)内控督导(分公司总经理级)。2017年8月至2020年9月,兼任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谢文春,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2007年4月至2021年10月,历任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罗湖免税店经理助理、集团财务部副部长、部长、集团副总裁。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周云福,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2010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何汉明,男,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5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及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士,现任公司董事。现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财务总裁暨公司秘书、行政委员会委员,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公司秘书,历任香港中华煤气首席财务总裁暨公司秘书,并担任其多家内地项目公司之董事等职务;2008年至今任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称为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2021年6月,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香港中华煤气执行董事、首席财务总裁暨公司秘书、行政委员会委员;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纪伟毅,男,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66年出生,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2015年至今任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7月起任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营运总裁、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暨华衍水务执行副总裁,现任中华煤气行政委员会委员。2003年起任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0月起任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起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2年10月起任执行副总裁;2012年12月起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平,男,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2004年8月至2006年2月,任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6年3月至2018年7月,历任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和副总裁;2018年至今,任新希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黄荔,女,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南开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第五届、第六届政协委员。2004年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10年12月起担任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CEO,南海成长系列基金管理合伙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居学成,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北京大学高分子化学和物理博士后,深圳第五、六、七届政协委员。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监事长。1991年至2006年期间历任上海大学(原上海科技大学)射线所讲师,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主任,广东长园电缆附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前海四海新材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和投委,深圳北大深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未名北科环境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斌,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法学会副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2007年7月至今在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首席合伙人、律师。曾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莉,女,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天津财经大学硕士,九三学社社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1986年毕业于河北地质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1986年7月至今在河北经贸大学任教。1997年始任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晓琴,女,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北京中银(赣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年8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附件二

  深圳燃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第五届非独立董事李真先生、黄维义先生、张小东先生、刘晓东先生、谢文春先生、周云福先生、何汉明先生、纪伟毅先生、吴平先生的履历,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合法有效。

  (二)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荔女士、居学成先生、张斌先生、马莉女士、刘晓琴女士的履历,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

  综上所述,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柳木华、徐志光、张国昌、刘波、黄荔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燃气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表决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推荐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股东推荐的廖海生先生、杨松坤先生、杨金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经公司三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文军先生、王续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一

  监事候选人简历

  廖海生,男,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复旦大学硕士。2008年5月至2020年5月,历任深圳市国资委综合规划处主任科员、政策法规处(集体企业工作处)主任科员、综合规划处副处长、综合研究处副处长、综合研究处处长、集体资产管理处处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纪委书记。2020年6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20年7月至今,兼任深圳市监委驻公司监察专员。

  杨松坤,男,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8年加入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先后于物料供应、人力资源、财务、董事会事务、投资者关系及企业事务等部门任职。2003年起参与港华燃气内地公用业务管理工作,担任港华燃气多家下属燃气公司董事及监事,2007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15年至今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企业事务总监,2022年起兼任内地业务战略办公室秘书长。

  杨金彪,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西南交通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现任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10月加入新希望集团,先后担任三级饲料、燃气子公司财务经理、化工集团板块财务部长、集团总部经营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等职。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附件二

  职工监事简历

  李文军,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经济法学硕士,现任公司法律顾问、企业管理部(法务部)总经理,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理事。2003年加入公司,历任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业务副经理、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法律事务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管理部(法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3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王续瑛,男,中国国籍,1984年生,硕士,工程师。现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监督管理经理。2009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建设分公司行政管理、公司规划发展部天然气业务、综合监督部(纪检监察室)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监督管理副经理等职务。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57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6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6日

  至2023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邮编:518049

  电话,0755-83601139,传真:0755-88660880

  联系人:谢国清、郭鋆辉

  邮箱:xgq@szgas.com.cn

  (三)登记时间

  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2日之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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