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7日,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趣科技”、“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趣汽车电子”)在2023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15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等合同而承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及2022年5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1.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股东大会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予以分配和调整。
公司对被担保人盈趣汽车电子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对盈趣汽车电子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后对盈趣汽车电子的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5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1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1号楼5层
4、法定代表人:林松华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921561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79.8317%,厦门盈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0.0850%,殷惠清持股比例为0.0833%
9、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盈趣汽车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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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信用状况:盈趣汽车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本节简称“甲方”)
债务人: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本节简称“债务人”)
保证人: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节简称“乙方”)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1条被保证的主债权
第1.1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15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第1.2条上条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其中主债权币种为外币的,按照甲方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资金;涉及贵金属租赁的,按照贵金属租赁合同约定的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折算为人民币资金的折算公式折算(贵金属租赁合同约定的折算方式于主债权确定之日不适用的,为本条之目的,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按对应贵金属品种在主债权确定之日前一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的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资金)。
第2条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3条保证担保范围
根据第1.1条、第1.2条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4条保证期间
第4.1条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第4.2条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第4.3条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第4.4条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第4.5条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盈趣汽车电子在工商银行的主债权提供担保,是公司综合考虑了控股子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及其后期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盈趣汽车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盈趣汽车电子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盈趣汽车电子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所控制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778.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0%,分别系:(1)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苏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等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承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4,800万元。(2)公司为子公司匈牙利盈趣向花旗银行匈牙利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开立备用信用证,担保金额为367.2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478.82万元)。(3)公司为子公司盈趣汽车电子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等合同而承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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