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理财赎回金额:7,5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元,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一、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值之和尾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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