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了一张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韩松、梁彬圣。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在作为嘉元科技2020年可转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延伸检查过程中中存在重大问题,其主要违规行为是:1.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2.未发现嘉元科技存在的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不准确;3.未发现嘉元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不准确;4.未发现嘉元科技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且与披露的有关内控评价信息不符等问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韩松、梁彬圣作为嘉元科技2020年可转债持续督导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长江证券和韩松、梁彬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