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志青 通讯员 张建宝)近年来,武强县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不断创新工作举措,通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联合调解中心等多种法律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切实将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在源头。
奏响“法律服务下乡曲”,用法律知识解民惑。该县在县乡综治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4个城区居委会和238个行政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选聘100余名能力强、作风好的优秀干警担任238个村和4个居委会法律顾问。在明确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方式、考核奖惩制度等基础上,该县进一步拓展延伸工作职责,使其成为基层治理的“四员”,即法律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法律诉求引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持续深化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与依法维权的能力。
奏响“联合调解化解曲”,用法律合力安民心。在乡镇层面,他们组建“基层法庭+乡镇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N”的联合调解中心,由基层法官、乡镇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组成,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村级层面,他们组建“基层法庭+村‘两委’+人民调解委员会+N”的联合调解室,由基层法庭、村“两委”、调委会、乡贤等人员组成,主要调解村内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调处机制,矛盾纠纷先由村调解室调处,情况较为复杂或者不宜由村调解室调解的,移交乡镇联合调解中心;乡镇调解中心调解不成的,移交基层法庭调解或立案,通过逐级调解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切实化解在基层。
奏响“依法审理攻坚曲”,用法律权威止纷争。该县在队伍建设、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领域和考评办法等五方面大力创新,通过“轻骑兵”“多维服务”“反向考核”等措施,构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新模式,及时运用法律手段化解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同时,针对不同领域及时成立专门审判团队、调委会等化解各种问题。例如,针对城镇房产纠纷、物业纠纷专门成立了物业审判团队;针对拖欠土地承包费、农作物损害、乡村邻里纠纷等案件,成立了“三农”纠纷调解委员会;针对疫情防控外地当事人不能到武强现场开庭的情况,开通“线下+线上、内网+外网”的智慧法庭,及时开庭审理各种案件,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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