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仍有人相信境外打工可轻松实现财富自由,以身试法,偷渡淘金。5月7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偷越国(边)境罪案件。

2020年9月,被告人毛某朝、唐某龙、唐某民在深圳打工时,听信谣言,偷渡到缅甸打工。2020年12月初,三名被告人分别从缅甸邦康市乘坐橡皮艇回国,在进入云南省孟连县时被抓获。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董芝婧: 轻信境外高薪招聘广告, 比如日均收入1000元 包机票还包签证还包吃住的广告 ,最终陷入跨境非法组织以及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圈套。

经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对被告人毛某朝、唐某龙、唐某民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800元(行政处罚罚款已折抵)。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董芝婧:如果已经有非法出境的人员 请家属及时报告 并且配合公安机关劝阻返回。
记者丨富川台李景妍 通讯员 康志威
(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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