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孩与工友相恋后意外怀孕。她将孩子生下后因为害怕和恐惧,竟然直接捂住了婴儿的口鼻,致其窒息而亡。女孩误入歧途,大部分源于家庭的冷漠。获刑后女孩仍然缺少家庭教育,于是北京市检三分院找到了女孩父母,先后沟通3次,为女孩之后的人生“铺路”。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我国开启了“依法带娃”时代。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督促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4月19日下午,市检三分院“月芽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根据一起涉未案件中发现的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组织召开“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会”。
北京市人大代表姚芸、北京社会职业管理学院社会工作学院教师刘战、家庭教育指导师王琳参加会议。
在北京市检三分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妈妈杀婴案中,嫌疑人小婷在京打工期间与工友恋爱并发生性行为,怀孕后未告知任何亲人,将孩子生下后因为害怕和恐惧,直接采用捂口鼻等方式致婴儿死亡,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
检察官李红结合案情分析指出,小婷之所以年纪轻轻就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与其成长过程和接受教育等方面直接相关。
由于其父母长年在外打工,疏于对小婷日常学习、生活的关心,未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的责任,导致小婷法律意识和亲情意识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犯下大错,有必要对小婷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虽然你们为了生计长期在外打工,但这并不能成为对小婷疏于管教的理由。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身处异地的父母完全可以通过电话、语音、视频等方式与子女保持良好的沟通。长期的教养缺失,导致孩子对你们失去起码的亲近与依赖感,在发生怀孕这样重大变故的情况下也不向父母寻求帮助……”,检察官邬娟结合案情,围绕法定监护人的教养责任、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要求等对小婷的父母进行训诫。
检察官助理宋伟迪向小婷父母当面宣读并送达了《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根据安排,小婷父母将在该院接受3次专业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与会人员分别围绕社会调查、家庭支持、家校合作等内容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融合多方力量及时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意义重大,有益于促进新法的落实和培树新时代良好家风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小婷父母表示,案件发生后对他们产生了极大的震动,感谢检察机关指出了他们在家庭教育上存在的严重问题并提供专业指导,他们一定认真接受指导,认真履行监护人法定职责,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帮助小婷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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