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名叫沈可婷的马来西亚年轻女子登上了东南亚各国的网络热搜:2017年,她驾车撞上16名骑蚊型自行车的少年,导致8人丧生8人受伤 。在过去的五年中,她在一审二审中连续两次被宣判无罪,却在今年4月被改判有期徒刑六年,不许保释。这一判决又引发该国舆论争议,上百万人联合署名为沈可婷伸冤。上诉法院随即宣布接受沈可婷上诉申请,并暂停执行之前的判决,准许交保候审。
五年前的惨烈车祸
2017年2月18日凌晨3点多,马来西亚华裔女子沈可婷驾驶着自己的汽车,在柔佛新山内环公路上行驶。此时是凌晨三点多,公路上基本没有行人 和车辆。山路弯道多,沈可婷车速并不算快,却突然在一个弯道前与一群骑蚊型自行车的少年撞在了一起。
沈可婷随后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警察。事后,经事故救援人员清查,碰撞当场有6人死亡,还有两人在送医途中死亡,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八名死者中,最大的不超过16岁,最小的年龄是13岁,全部是马来西亚本地居民。
闻讯赶来的警方迅速将沈可婷控制,并对交通事故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沈可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没有醉酒驾驶,也没有超速行车或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事故调查人员现场勘察后,认为沈可婷没采取紧急刹车制动的原因,是因为转弯处有一棵大树,阻挡了她的视线。
反观飙车少年们,他们都骑着改装过的蚊型自行车飞驰,车辆没有刹车、没有车灯,人员没有佩戴安全护具,没有穿夜间行车反光夹克,更没有带自行车头盔,在飙车路段也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而且他们还在逆行。
由于死伤人数众多,此案一开始就被当地舆论所关注,争议从未停止。
危险的蚊型自行车
沈可婷案中,飙车逆行的少年们所骑行的是一种经过改装的蚊型自行车。所谓蚊型自行车,就是由普通自行车改装,车把手放得特别低,车上没有任何制动系统,轮胎也没有花纹,更没有车灯、车铃等附属设备。总而言之,这种车改装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减少车身重量,降低车子身高,增加车辆的速度。骑这种自行车的时候,上半身前倾趴在车上,双腿抬起伸直,整个人跟路面平行,趴在车座上骑行。这样的姿势,远远看去就像 一只大蚊子在飞行,所以才叫蚊型脚踏车(自行车)。
据马来西亚媒体报道,这种改装自行车在马来西亚兴起于20世纪初,追求极速骑车感受,是马来西亚年轻人最喜欢的飙车工具。但因为没有制动设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车辆很难立即停止避险,所以经常会出现飙车人摔伤、摔倒的情况。由于蚊型自行车极其容易导致车祸,马来西亚不少街道专门安装了一种标识牌,提醒过路司机该路段可能有蚊型自行车出现。
沈可婷案令蚊型自行车引发的交通问题备受当地社会瞩目。2018年开始,当地警方逐渐收紧对这种改装自 行车的管制。马来西亚警方近日更是表示,不能容忍这种公路飙车行为。由于骑这种自行车的多为青少年,警方将针对其父母或监护人执法。也有社会舆论认为,青少年在深夜危险逆行飙车,其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但沈可婷案中死者的家属则在受访时认为,他们已经因此事受到创伤, 因此不应受到社会批评。
不断反转的审判结果
事件发生后,沈可婷被指控鲁莽危险驾驶,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规定,一旦指控成立,沈可婷将面临最高十年的监禁。但在法庭审理中,尽管控方指控沈可婷鲁莽和危险驾驶,但警方提供了完整的调查结果,法官综合审定后,采信了沈可婷的辩护理由。2019年10月,经过两年审理,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沈可婷无罪。
案件判决后,受害一方的家长认为一审判决不公正,收集材料后申请上诉。2021年2月18日,经过二次审理后,沈可婷再次被判无罪释放,甚至还归还了她的驾照。
对于这样的结果,受害方家长不能接受,多次申请再审并被法院接受。2022年4月13日,马来西亚新山最高法院法官阿布合卡认为,被告沈可婷在夜晚驾驶车辆,现场昏暗更应小心驾驶,且车速超过50公里,应意识有发生危险可能性,裁定沈可婷罪名成立,以鲁莽和危险驾驶罪判处沈可婷六年监禁,罚款6000令吉,且立刻执行,不允许交保。沈可婷随即被收监。
由于此案较为特殊,关注的人很多,这一判罚在马来西亚引起巨大争议,3天内有跨族裔总计逾百万人联署反对判罚结果,网民们纷纷留言,认为该判决不公。
除了对判罚结果存在争议,高院在沈依然可能上诉的情况下判决立刻执行判罚、不允许交保的决定也引发社会巨大批评,马来西亚不少政党和法律界人士甚至表示将对沈可婷提供援助。沈可婷的律师直言指出,法庭不应只考虑死者家属,还应考虑被告者家属。
高院判决后,沈可婷一方随即选择上诉。在巨大的舆论下,马来西亚上诉法院在4月18日宣布接受上诉申请,同时还决定暂缓执行新山高等法院6年监禁的判决,允许沈可婷交保候审。
此案最终结果将等待未来最后的宣判。
上游新闻据中新网、山西晚报等综合
编辑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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