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开展第五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符合《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支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申报条件的通知》要求的租赁房源项目和住房租赁企业培育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登陆“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 (网址:http://njzlfw.njfcj.gov.cn/# /login),进入“中央奖补项目”模块。根据平台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专项补助项目申报表(租赁房源类)》或《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补助项目申报表(住房租赁企业培育类)》,并上传相关材料。
申报期结束后,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区、市相关部门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复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具体方式的通知》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
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
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联系人:王彬联系电话:8472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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