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荣成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口可申请低保
自9月17日起,在荣成居住的符合以下三种情形及条件外地户籍就可以在荣成申请低保了。
一、荣成以外的威海市户籍困难群众在荣成市辖区内居住的,需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且能提供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或居住地社区内人员证明)。
二、威海市以外山东省以内户籍且在荣成市辖区居住的困难群众,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荣成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
2、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
3、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三、山东省外户籍(含港澳台)且在荣成市辖区居住的困难群众,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1年以上,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在荣成市居住的外地户籍困难群众,还需同时符合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收入减刚性支出(医疗、教育等)后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具体办理流程:本人申请-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受理-镇(街道)审核、审批。
(梁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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