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芳环保半数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到期,会计差错调增净资产净利润
财报解读,关注精选层
2021年8月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对99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包括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和权益变动违规三类。其中信披违规情形,包括挂牌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和信息不准确等。
而此番冲击精选层的广州博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芳环保”),存在多项会计差错更正,财务数据“变脸”,其中包括调增净资产、净利润。回溯历史,博芳环保曾在三年内两度更换财务负责人,令人唏嘘。此外,报告期内,博芳环保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逐年攀升,至2020年已到达八成,客户集中度高企。而且,博芳环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业务中,半数投资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到期。值得注意的是,员工人数与年报披露数据对不上、多项会计差错更正下调增净资产净利润、报告期内发生转贷行为等,博芳环保内控有效性如何?不得而知。
一、杨宇与马艳芳夫妇绝对控股,曾三年内两度更换财务负责人
此次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博芳环保合作的保荐机构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据2021年半年报,截至2021年6月30日,博芳环保前十大股东分别为杨宇、马艳芳、广州太古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太古”)、谢正阳、杨海平、王金江、杨焱强、陈佳路、王子琦、张立果。
其中,杨宇与马艳芳是夫妻关系,马艳芳为广州太古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宇与马艳芳为广州太古的合伙人。杨焱强为杨宇的侄子。
据2021年半年报及签署日为2021年6月27日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说明书”),截至2021年6月30日,杨宇直接持有博芳环保43.1%的股权,马艳芳直接持有博芳环保37.48%的股权。博芳环保成立至今,杨宇、马艳芳一直为博芳环保的第一大、第二大股东。两人直接持有博芳环保80.59%股份,通过广州太古间接持有9.28%的股份,合计持有博芳环保89.87%的股份,为博芳环保的实际控制人。
可见,由杨宇与马艳芳共同控制的博芳环环保,系一家“夫妻店”。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间,博芳环保两度更换财务负责人。
据博芳环保财务负责人辞职公告、变动公告及公开转让说明书,2016年2月-2017年7月,肖琪敏任博芳环保财务负责人;2017年5月-2018年7月,陈燕华任博芳环保财务负责人;2018年6月至今,孟宇任博芳环保财务负责人。
这意味着,不足三年时间,博芳环保曾两度更换了财务负责人。
二、业务结构或单一,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华南地区
成立于2006年4月4日的博芳环保,是一家集环保技术研发、水处理剂销售、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工程服务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为一体的水处理综合性运营管理服务商。
观其业绩,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2018-2020年,博芳环保营业收入分别为0.64亿元、1.13亿元、1.63亿元,2019-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76.42%、44.09%。
同期,博芳环保净利润分别为1,289.77万元、3,017.23万元、4,266.25万元,2019-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133.93%、41.4%。
到了2021年上半年,博芳环保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307.04万元,同比增长16.4%;实现的净利润为1,807.94万元,同比增长8.14%。
2018-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博芳环保的毛利率分别为44.31%、50.25%、46.89%、49.47%。
同期,博芳环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24.09万元、4,706.93万元、4,638.47万元、1,388.24万元。
2018-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博芳环保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0.64亿元、1.13亿元、1.63亿元、0.73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98%、100%、100%、100%。
按产品或服务分类,2018-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博芳环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收入分别为1,556.64万元、6,742.74万元、11,634.9万元、5,141.8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25%、59.52%、71.28%、70.37%。
2018-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博芳环保污水处理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1,020.59万元、149.63万元、5.39万元、3.9万元,呈大幅下滑趋势,污水处理工程服务收入675.43万元、471.3万元、891.07万元、141.3万元。
此外,报告期内,按照运营方式,博芳环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可分为投资运营业务和委托运营业务。
2018-2020年,博芳环保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运营项目占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业务比例分别为40.52%、90.78%、94.43%。
报告期内,即2018-2020年,博芳环保通过投资运营方式,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等企事业单位,在广州市及周边地区建设有10座污水处理设施并提供运营服务。
从销售区域来看,2018-2020年,博芳环保主营业务收入100%均来自华南地区。
三、客户集中度高企,惠州六污一体化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单价或偏高
客户是企业发展的根基,但客户集中度高,对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过大,则可能会对客户形成“依赖”,往往考验企业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博芳环保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逐年攀升,至2020年已到达八成。
2018-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博芳环保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3,376.21万元、8,161.94万元、13,277.15万元、5,755.3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2.58%、72.05%、81.35%、78.75%,客户集中度呈现出逐年提高趋势。
同时,博芳环保还存在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单价或“畸高”的情况。
据公开发行说明书,通常情况下,单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营规模越大、期限越长,运营单价越低,而在运营期限较短则客户将支付更高的污水处理单价以作为风险补偿和成本补偿。
据《关于广州博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博芳环保的惠州六污一体化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污水处理单价为8.29元/吨,高于博芳环保1.73至3.2元/吨的主要价格区间。
无独有偶,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博芳环保以公开招投标方式中标湖南平江高新区食品产业园第二期生产废水(BOT)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特许经营期为30年,污水处理费单价为8元/吨。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为例,2018年1月25日,华骐环保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BOT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经马鞍山市政府批准,授予其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30年,污水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1.449元/立方米。
上述污水处理项目的污水处理单价是否偏高?或该“打上问号”。
四、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运营项目半数到期,实控人控制企业涉同业竞争或存隐忧
值得一提的是,博芳环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业务中,半数投资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到期。
据审核问询函,自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业务以来,博芳环保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相继取得10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业务,运营期均在1-3年间,截至2021年7月23日,博芳环保10座投资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中有5座已经到期。
对此,股转公司问及“污水处理运营项目的运作模式及可持续性”,要求博芳环保补充披露上述10个项目报告期各期的收入及占比情况,除上述10个项目外报告期是否承接了其他运营服务项目,已到期运营项目的续期情况,测算若上述10个项目到期后无法续期,对其业绩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博芳环保还因同业竞争问题遭股转公司问询。
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德庆县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庆供水”)系博芳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宇、马艳芳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为德庆县当地自来水供应,因供水业务亏损严重,2009年,德庆县政府与德庆供水签署《经营合同书》,由德庆供水运营德庆县污水处理厂以适当弥补供水业务产生的亏损。上述污水处理厂运营业务与博芳环保主营业务存在相似情形,由此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对此,股转公司问及“是否存在对博芳环保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要求博芳环保补充披露其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挂牌后是否存在新增同业竞
争的情形及合规性,是否需要并已经在事前进行了信息披露。
而博芳环保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中表示,在德庆供水完成转让前,上述同业竞争问题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
五、员工人数与年报披露数据矛盾,多项会计差错更正下调增净资产净利润
一波未停一波又起。公开发行说明书披露博芳环保2018年年末的员工人数,与年报数据“对不上”。
据公开发行说明书,2018-2020年各年末,博芳环保合并口径下员工人数分别为53人、142人、201人。
然而,据博芳环保2018-2020年年报,2018-2020年各年末,博芳环保及控股子公司在职员工分别为36人、142人、201人。
据公开发行说明书,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等因素,或并未对上述差异产生影响。
即公开发行说明书披露博芳环保2018年的员工总数,比2018年报披露的人数多出17人。
值得一提的是,博芳环保存在多项会计差错更正。
据审核问询函,博芳环保对2018至2019年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其中2018年分别调增净资产、净利润4.08%、10.87%,2019年分别调增净资产、净利润3.88%、3.14%。
不仅在职员工人数存“异象”,博芳环保报告期内曾发生转贷行为。
据审核问询函,2017年2月,为方便转贷,杨宇、马艳芳、李明玉将广州中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洁”)股权转让给高鸣鸣、李瓒,杨宇和马艳芳委托高鸣鸣、李瓒代为持有广州中洁的股权。
需要指出的是,广州中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公司,报告期内曾作为博芳环保的供应商,为博芳环保提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项目的污水处理设备。
对此,博芳环保表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减少资金沉淀带来的财务成本及基于银行贷款审核的政策和实践操作,博芳环保实控人杨宇和马艳芳委托第三方代为持有广州中洁的股权。
据审核问询函,为满足自身资金安排,博芳环保通过肇庆领誉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中洁、佛山市南海区华泓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转贷,涉及金额分别为1,550万元、3,240万元、2,400万元。
面对上述问题,博芳环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如何?尚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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