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首批公开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不做“花瓶”,当认真的“啄木鸟”
“人民监督员要依法履职、为民代言,讲真话、建真言,真监督,当好‘啄木鸟’!”4月28日,在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人民监督员徐国忠说。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外部监督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直接形式。目前,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已覆盖所有检察办案活动,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实现了对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公诉活动等全过程监督,监督活动体量增长明显。
2017年2月,上海首批由市司法局公开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正式履职,共百余人,今年进入任期的最后一年。4年来,经过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中共有1267人次参与本市检察机关案件监督评议和检务活动701次,有效发挥了人民监督功能。
徐国忠就是首批公开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推进会上,他分享了自己的一段经历:2019年,在参加徐汇区检察院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听证活动过程中,他建议检察机关主动向前一步,细化和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建议,扩大了司法救助的法律效果和社会结果。后来,该案件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会议现场(市司法局提供)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4年,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或单独印发了《上海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上海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实施办法》《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管理的规定》等制度文件,完善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有效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监督职能的履行。
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设置了人民监督员工作专栏,开设了“人民监督员信箱”,畅通群众向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的渠道。通过建立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监督工作实现了全程网上留痕,杜绝人为因素干扰,确保公正规范。建立了向人民监督员主动通报案件进程情况等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
为了提升履职能力,市司法局还编印《上海市人民监督员工作手册》《上海市人民监督员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等培训资料,采取“授课+模拟评议+闭卷考试”的培训模式,要求所有人民监督员通过考试、完成培训后才能正式上岗。同时,市司法局为每名人民监督员订阅了相关报刊,帮助大家了解司法行政、检察工作专业知识,并通过自评、信息核查、综合评定等方式,对人民监督员的履职、学习培训、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科学考评。在历年考核中,共有66名人民监督员获得优秀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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