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法》出台后第一起知识产权转移案例,6月10日上午在哈尔滨上演。哈药集团出资5000万美元合作承转美国辉瑞公司疫苗项目启动,意味着由中国政府竞争裁决带来的西方知识产权向中国企业转移第一案尘埃落定。
“金额为5000万美元的业务剥离,对于高达680亿美元的跨国并购案而言不算什么。但就美国辉瑞制药公司这一项业务交易而言,这彰显出中国政府对西方公司并购案的影响力。”这段话出自几天前美国《华尔街日报》的评论,说的是全球制药巨头辉瑞与同是美国的惠氏公司高达680亿美元的合并交易,而当时中国商务部已对此交易展开了一年多的反垄断调查。
伴随着中国哈药集团与美国辉瑞公司的疫苗项目正式启动,这一中国商务部首次对美国企业垄断并购说不的行动圆满结束。
哈药集团总经理姜林奎透露,经过协商辉瑞将在6个月内剥离在中国内地“瑞倍适”及“瑞倍适-旺”两个品牌的猪支原体肺炎疫苗业务,以避免在中国市场出现垄断地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次的交易具有“分水岭”意义,标志着中国的商务监管框架正日渐成熟。中国商务部已经不再一味地对兼并说“不”,而是要求企业剥离涉及垄断的业务,这大大降低了监管层和兼并方的成本,是中国在反垄断方面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