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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房屋产权该怎么界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7月18日 11:00 搜房网
问:
我一直和父母居住在本市某地二室一厅的一套公房内,房屋承租人是我父亲。 1998年,我征得父母同意,购买了该房,后领取的房屋产权证也是我的名字。因当时我的购房款不足,我父母为我贴了一部分购房款。现在,我父母认为,当时购房时有他们的出资,所以房屋的产权也有他们的一份,请问我父母的说法合法吗?
首先根据国家房改政策,房屋承租人以外的共同居住该房的房屋使用权人,在征得房屋承租人及其他房屋共同使用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购买该房,因此你在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购买该房,是合法有效的。其次,从法律关系上来讲,任何法律后果,都是由于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带来的法律关系所决定的。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法律后果)而言,一般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是与特定对象支付相应购房款(法律事实)相对应的。因此,你父母“为你贴了一部分购房款”后,是否就拥有房屋的一部分产权,这就要看他们当时实施这一具体民事行为时,在你和你父母之间设定的是何种法律关系了。 1.“为你贴了一部分购房款”属于借贷法律关系,即你向你父母借款买房,如是,则是你做为购房人向售房人支付了购房款,你就是当然的房屋所有权人,你父母除了可以向你主张归还出借款之外,不能对房屋产权主张任何权力; 2.你父母“为你贴了一部分购房款”属于赠与法律关系,即你父母“为你贴了一部分购房款”是把该款送给你,那么,钱款作为民法意义上的种类物,自你父母把该款交到你手中之时,该款的所有权就归你所有了,你用自己的钱购买房屋,房屋产权自然归你所有,你父母同样也不能对房屋产权主张任何权利; 3.你父母“为你贴了一部分购房款”属于有约定共同购买或有证据证明共同购买该房,则毫无疑问该房的之产权,就要按你和你父母当初的约定或证据证明的份额比例,按份共同享有该房的房屋产权。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没有任何约定或证据表明你父母“为你贴了一部分购房款”属于借贷法律关系或赠与法律关系的话,按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理,在你和你父母不能就房屋产权状态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推定为你和你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共有该房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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