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幕后三重奏:机构投资秘密规则(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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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 10:30 北京现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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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那些钱干嘛去了? 被访者:炒股呀!做实体多累呀,回报周期长,风险大,说不定一下就赔进去了;存银行,利息太低,不划算。不如搞“巨额资产委托管理”还有保底承诺来得轻松。 笔者:受托方保证有多少回报率? 被访者:一般情况下10%,早些年最高能达到20%。 笔者:身不动膀不摇,比做实体容易多了。不是有规定不允许保底承诺吗? 被访者: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你不说,我不说,谁会查呢?现在钱不好赚,生意不好做,只好炒股了,互相都照应点日子不就好过了! 笔者:证监会不是有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向不得擅自更改吗? 被访者:这还不容易,只要在12月30日之前这一大把钱放在银行,然后让监管部门看看,钱没乱花。其他时间他能天天盯着你吗? 笔者:上市公司如何挑选巨额资产管理人呢? 被访者:在行情好的时候,庄家手里缺钱时可真着急呀,只要谁那里有钱肯定会找上去。上市公司对于主动找上门的,只要条件合适,钱闲着也是闲着,不用不就是浪费了吗?难道这不算是国有资产流失吗? 笔者:怎么个托管法? 被访者:有的托管人可以把国债套现,上市公司就把那些“闲钱”买成国债,然后再给托管人一份授权委托书,合理合法。托管人拿到委托书以后,把国债套现的钱去炒股赚钱,钱生钱嘛。再有便是直接拿现钱交给托管人炒股。 笔者:托管人掌握着上市公司大量的资金,会不会间接控制上市公司呢? 被访者:准确地说,受托方拿着上市公司的钱,炒着该上市公司的股票,需要上市公司出消息配合时,一般来讲上市公司轻易不敢拒绝,否则还想不想把钱安全地收回来?等炒完股分完钱,双方握握手,这单做完了,下一单再说下一单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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