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讯 春暖花开时节,浙江绍兴县柯桥镇新风村200多户农户,将自个儿承包的352亩稻田的经营权转让给了村里新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
这些集中后的稻田由村里对外发包,开发效益农业,农户则每年从村里领取一定数额的股金。在浙江,农民承包田使用权的流转已不是一村、一镇的小范围试点。全省各地,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土地使用权流转已作为今年基层政府农村工作的一项改革任务摆上了台面。
具体的做法,除了上文所举的大田入股形式,还有土地信托。比如浙江省绍兴县,县级成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各镇相应设置信托服务站。“站”再与全县千余个行政村的村级经济合作社挂钩。在坚持农户对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的前提下,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户把自己不愿意或无劳力耕种的土地委托给村经济合作社,村里汇总到镇里,由镇信托服务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把集中后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种植(养)大户经营。如果本镇“消化”不了,多余的土地再由县信托服务中心发包给有意投资效益农业的工商业主。
土地反租倒包也是当前各地普遍采用的流转形式。德清市钟管镇沈介墩村,全村90%的劳动力从事保温材料的作坊式生产,平时村里40%的土地常年撂荒。村委会从160户农户手中“反租”农田210亩,“倒包”给7个养殖户,租期3年,租金每年每亩640元,村里扣除90元服务中介费,余数全额返还农户。
对于眼下浙江的土地流转,这个省的部分农业专家称其为“第三次土地革命”。这项新制度的推行,对农业增效增收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