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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21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21.7%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5日 19:11  人民网微博

  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 庄红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10月25日介绍,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地区相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21.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天上午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地区相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21.7%。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25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度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多在14%以上。(根据中国网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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