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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摇号 北京拆迁户可住保障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0日 17:46  法制晚报微博

  本报讯(记者 陈斯)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在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符合北京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或限价房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对被征收人直接配租、配售。     市住建委昨天公布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住房保障优先配租配售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通过资格审核,可配租配售保障房的被征收家庭,可不用参加各区县的公开摇号,而是直接提供保障房房源让其选房。

  据悉, 对于被征收人住房保障的资格审核,与北京其他保障房家庭的资格审核完全相同。同时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登记家庭的初审,在现场组织为期5日的公示,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此外,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被征收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实物配租。不过,如果被征收家庭已选择某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后,今后不得再参加保障房公开摇号配租、配售。 

  ●给您提个醒

  按照“新拆迁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价格,是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测算的。而昨天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中,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将公布审核通过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来协商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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