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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获通过 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6日 15:0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下午在此间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修正案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立足于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确定了国家实行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家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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