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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强化地方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2日 08:32  南方日报

  明年新增130万套经适房

  综合新华社电国务院办公厅21日在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并提出,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职责。

  连续3年加建经适房

  意见要求,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稳定房地产市场实行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意见明确,2009年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一年。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题。2009年到2011年,全国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鼓励商业银行扩大信贷

  意见还提出,中央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对中西部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商业银行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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