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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盗刷或将追究刑责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1日 18:21 城市快报
面对“地下钱庄”现象,知名法律专家、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袁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持卡人如伪造个人信息、恶意盗刷信用卡,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实行个人信用黑名单制度。一旦进入黑名单,公民日后在申请住房按揭、经济贷款时将不获批准。因此广大信用卡持卡人应当谨慎用卡,否则将给日后的经济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袁炬指出,广州这些所谓“财务公司”的存在,已经严重危及到社会治安和金融安全,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查处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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