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千万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2:38 第一财经日报

  高学军

  《江苏省钢铁工业淘汰落后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明确要求“十一五”期间,江苏将淘汰落后炼铁能力592万吨、炼钢能力462万吨。

  江苏省是被国家发改委列为2007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重点地区之一。

  据统计,江苏钢铁行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烟尘、粉尘、二氧化硫、COD等主要污染物吨钢排放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9.8%、8.9%、27.6%和34.8%,但煤、电、水、矿等资源消耗总量增大,与宝钢等国内先进企业相比差距较大,生态环境压力仍未有效缓解。

  为进一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江苏省将对钢铁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推动购并重组,同时实行强制关闭等政策。有关部门将根据调查情况,首先公布2007年底前要淘汰的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20吨及以下电炉企业名单、落后能力及装备。

  同时,江苏

钢铁产业布局将在“
十一五
”期间有较大调整。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以及搬迁改造等方式,生产能力将向近江临海地区、港口地区和消费中心地区转移,钢铁企业数量将逐步减少。江苏省确定的目标为,力争使沙钢、南钢、淮钢、兴澄等重点骨干企业生铁、粗钢生产能力行业集中度由40%提高到80%以上,钢材加工能力行业集中度由30%提高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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