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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下达2007年度输美欧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方案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09:00 国际商报
在线国际商报讯 根据商务部下达的2007年度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结合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的经营者申请,商务部下达全国经营者2007年度第一次业绩分配方案(详见商务部政府网站)。 商务部提请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本地区获得出口许可数量的经营者,并按照出口许可数量及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为有关经营者签发出口证书。相关经营者应按照出口许可数量安排2007年度内受限纺织品的成交、出运。 又讯针对当前输美、欧协议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的总体使用情况,商务部决定对企业未使用并按规定上交的2006年度输美、欧协议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实行自主申领。自主申领类别为输美、欧31个类别协议纺织品;数量为企业上交的各类别总量(具体类别和数量见附件1)。 各地企业上交总量由该地区企业优先申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本地区上交许可数量总量范围内对本地区的申领企业进行排序,排序时应参考以下三个因素:2006年度有关类别的使用率;2006年1~7月出口业绩;已签合同数量。同时将排序名单及申领数量以电子形式上报商务部(具体上报格式见附件2)。对本地区上交总量不能满足的企业申领数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应依据上述原则对申领企业进行排序并将名单及申领数量上报商务部(具体上报格式见附件2)。 本地企业申领之后的剩余数量按照各地今年1~7月有关类别对设限地区的出口业绩排序进行调整(各类别各地区今年1~7月对设限地区出口业绩排序表见附件3)。出口业绩多的地区,该地区的企业优先申领。依照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申领数量在本地区上交总量范围外的排序名单确定申领顺序,数量领完为止,企业自主申领的数量计入该企业今年业绩分配总量。 商务部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有关组织工作,并在11月15日前按照要求将有关电子数据上报商务部(linarose@mofcom.gov.cn),并抄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fangpei@ec.com.cn)。 商务部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本地区上交总量内确定的企业申领排序名单审核后直接进行电子确认,商务部不再下达正式文件(附件详见商务部政府网站)。 姚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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