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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实效,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近几年来,湖北省襄樊市市、县两级党政分别制定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建立健全审前公示、结果通报、整改督办等多项配套制度,促进了审计结果转化运用。
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中利用审计成果。该市组织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档案,作为考察评价的依据。2000至2005年,参考审计结果,对审计过的领导干部,提
拔99人,平调697人,降、免、撤职64人,有32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14名其他涉案人员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南漳县组织部门依据审计反映的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对象和领导班子反馈审计结果,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先后向70多名领导干部下达了《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回复检查通知书》、向90多个单位下达了《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通知书》。老河口市还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任免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
在研究制定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中利用审计成果。审计结果反映的问题,以及审计提出的措施建议,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依据。市、县党委、政府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出台有关加强干部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30多项。2002年,针对审计揭示的少数“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给单位财务管理带来混乱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制发了《关于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钱权的暂行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财政财务管理分工负责制、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示制“三项制度”。
利用审计结果查处经济案件。2000至2005年,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共受理经济责任审计移送的经济案件线索30多件,涉嫌领导干部个人经济问题1300多万元。审计发现后向有关部门移送的某上市公司原法人代表张某任期内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违规购买内部职工股票、对外投资和炒股造成重大损失;某市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李某任期内独揽财权,在决定对外投资、基建工程、物品采购、来客定点接待餐馆等事项时,个人说了算,个人贪污受贿及造成单位损失浪费;某县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人事局局长孟某贪污公款、收受贿赂、私费公报等案件,均被严肃查处。
利用审计结果推进廉政建设。该市坚持惩治与警诫相结合,注重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县党委、政府根据审计揭示的问题及建议,加强了对资金管理、使用环节的制约,建立了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2004年,通过对市直21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查出了各种违纪违规问题7900多万元,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责成市财政、核算管理中心、预外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未纳入集中监管的资金必须全部纳入监管;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还召开会议通报审计结果情况,产生了较强的震慑作用。(陈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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