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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二手房出新政 黑中介难生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6:36 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拟订的《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焦扬指出,要从根本上规范二手房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需要从信息透明源头入手,通过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纪委托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措施,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在线业务监管。同时,在实施经纪委托合同网上备案措施后,可以全覆盖二手房的供应状况,对辅助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以及
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也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继去年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后,上海市对房地产市场交易规则的进一步完善,从而基本实现了这一制度的全覆盖。新制订的《办法》结合二手房交易的特点,重点在市场服务、市场规范和交易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强化。《办法》按照强化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服务功能的要求,把房地产经纪机构从接受房源委托开始所从事和参与的房地产经纪活动全部纳入网上运行,从信息源头开始将二手房交易全程纳入“阳光”下操作。
 
交易合同需网上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委托后,必须将委托房地产经纪合同在网上备案,房源信息同步在“房地产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存量房经纪委托合同撮合达成交易的,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签订房地产买卖或者租赁的交易合同服务。交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送至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备案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交易合同条款的,原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合同变更的服务。在合同约定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时限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交易合同的,应当持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和其他规定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合同撤销手续。
 
个人可在交易中心发布信息
 
  《办法》还规定,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或者出租存量房的(即市民的自行交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向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发布房源信息,达成交易意向后由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签订交易合同的服务。
 
不得网下签合同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未通过网上操作系统签订存量房经纪委托合同、不得虚构存量房经纪委托合同或者备案虚假经纪委托内容。
 
  违反《办法》规定的,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有权责令其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其网上操作资格。《办法》同时要求,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定期汇总、分析和发布全市存量房交易信息。
 
  据了解,截至2005年底,上海市二手房市场规模已经接近了一手房,但二手房市场面临着一些问题。特别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捏造信息、伪造合同、炒卖房屋、恶意串通、违规收费等违规现象屡有发生。
 
中介声音
 
中原:中介服务竞争将激化
 
  传闻已有两个多月的经纪合同网上备案制度,一度使不少中介忧心忡忡。而从本月起开始实施之后,上海中原地产总经理谭百强感到放心了一些。
 
  谭百强昨日坦言,在两个多月前业内便有传闻,当时,感觉对中介行业的影响会比较大,也曾担心交易中心是否会在中介行业内挑选部分中介来完成房源交易;同时担心小中介是否会选择网上备案的平台来收集房源。但随着《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谭百强表示,本次政策的目的是将二手房源重新梳理,同时为中介公司提供中介广告的平台、买家参考信息的平台,不会出现挑选中介公司的状况。
 
  但对于房源的具体信息、业主资料等相关信息是否会全部公示,谭百强表示目前仍不清楚。
 
  谭百强认为,做好房源资料、业主信息的保密,将是交易中心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信息保密才能保证中介之间的正常竞争。他预测,交易中心有可能会采用内部网站能够看到楼盘的详细信息,而对外的网站仅公开一些房源的总量、以及区域的局部信息,让购房者知道意向购买的小区、区域内目前有多少可售房源,但对具体的房源信息、业主资料,可能会采取保密制度。
 
  据悉,目前中原仍在等待《办法》的相关细则出台,再根据细则作出相应的配合。李丽
 
信义:非独家委托占总量超80%
 
  昨日,信义不动产研究中心李振宇表示,为配合《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的实施,信义不动产在9月1日前已经对内部系统、业务操作系统作出了变更,并于9月1日正式启用了新系统。
 
  李振宇表示,交易合同网上备案是一直存在的,经纪合同网上备案将增加中介在操作上的手续,也会对二手房市场带来一定影响。
 
  李振宇认为,中介公司之所以会有强弱之分,主要是因为掌握信息的程度不同。而经纪合同网上备案,或将面临委托信息的公开,各中介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将消失,将增加中介公司之间的服务竞争。
 
  信义不动产浦东店店长陆利良表示,目前经纪委托代理合同分为独家委托与非独家委托,其中,非独家委托占总量的80%以上。
 
  李振宇表示,经纪合同网上公开,对于品牌中介商而言弊大于利;但对于中小型中介公司而言,这将成为一次机遇。中小型中介公司,通过网上备案,可能会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料。
 
  李振宇建议,经纪合同网上备案应尽量减少客户资料的公开。李丽
见惊雷 李丽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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