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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城索费获支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8:42 每日经济新闻
  因拖欠举办某广告大会场租费,上海商城把一家企业形象策划公司告上法院。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商城获补偿款22.38万元。
 
  2004年6月,该策划公司为在上海商城举办的某广告大会与上海商城签订协议书一份,租用上海商城中庭和剧院,约定具体租用时段,场租费22.38万元。双方还约定支付场租费的期限和金额,明确签署后任何一方终止此协议,将租金22.38万元作为对对方的补偿。
 
  同年9月中旬,该策划公司未按约定支付首笔租金,还致函取消预定的租赁场地。之后尽管双方又签订一份《赔偿协议书》,
但该赔偿协议书仍未能予以落实。
 
  法院判决支持上海商城胜诉。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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