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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动态 广东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从8月1日起,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开始实施,力求从土地出让环节稳定房价。
 
  与此呼应,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公布了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最高补偿标准为103.28万元/公顷。
 
  根据国土资源部两个新《规范》,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套型结构比例等条件将直接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
 
  7月底,《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开始实施。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今后各地征地补偿不得低于《标准》,否
则将不予审批。《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需另计算。
 
  此外,两个新《规范》中关于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细化和违规责任的追究制度,对诸如“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供应量70%以上”等争论不断的政策落实有促进作用。
 
  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在“国六条”及细则出台后,广州第一次在明确户型比例结构的情况下推出住宅用地。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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