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尚未获民政部门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22:10 CCTV《经济信息联播》

  目前,卡拉OK音乐电视收费工作,主要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记者了解到,这个协会还没有正式获得民政部门认可。

  “卡拉OK音乐电视收费”这一标准来源于2005年3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只有经国家批准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才能向经营场所使用的音乐作品、音乐电视收取使用费”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还没有获得民政部批准。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 王自强说:“ 它在民政是个非法组织,但它没有用民政认可这个机构名称来开展工作,国家版权局已经批准了它开展业务,不能因为没有批准,我们事情就不做了。”

  王司长表示,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正在按照程序在民政部登记,这意味着,目前,该组织只具备筹建职能,不具备收费的资格。

  据介绍,一旦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获得民政部门认可,协会将同所有的卡拉OK厅经营者签订协议,收取使用音乐电视作品版权费。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盈利性组织,但可以从收取的版权使用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管理费,用于维持其正常的业务活动。

  一般来说,比例是十几左右,最高不会超过20%,根据他们工作的效率来决定的,在初期,费用可能会大一些,但是我们会尽力维护权利人的利益。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